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欠钱法院强制执行不还怎么办?

欠钱法院强制执行不还怎么办?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话,不会不还的。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话,法院就会冻结他的财产,然后把他的财产给你还他欠你的钱。应该赶快让法院强制执行,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如果对方当事人一点财产也没有,法院也没有办法。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欠钱不还,债权人是最紧张的,如果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但是切忌不可以采取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否则会得不偿失,可以和对方协商,也可以起诉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探视孩子可带走吗?
      当今社会离婚的家庭越来越多,那么离婚后探视孩子可带走吗?离婚后如果孩子分割给了其中一方,另一方可拥有探视权,但如果没有抚养权,并且不经过监护......


·一、户口上六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户口上六人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户口上的人数与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关系,双方在离婚时,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是以登记谁的名字进行确定的。只要该财产......


·担保法土地抵押率是怎样的
      担保法土地抵押率是怎样的一、土地抵押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抵......


·同一顺位继承人同时死亡遗产怎么继承?
      同一顺位继承人同时死亡遗产怎么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法律责任
      财会报告应是反映公司真实财务状况的叙述,无论是向财务部门或者税务等有关部门提供财会报告都应该是真实的。但如果公司有意提供虚假的财会报告,也应......


·常见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有哪些?
      常见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有哪些劳动纪律又称职业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中所应遵守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我们在公司上班都会有劳动纪律制度,那么......


·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
      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一、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1、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


·新婚姻法 婚后增值部分如何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


·返岗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属于工伤?
      返岗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属于工伤?返岗途中感染病毒不算工伤,只有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


·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
      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误工期最多算多少天?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误工期最多算多少天?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