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
  
  二、地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为个人每页签字);
  
  2、新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原件、租房发票(发票至少开3个月,如果产权是个人的,需要到街道办事处代开
  
  3、业未变更地址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和副本原件;
  
  6、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
  
  7、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三、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流程:
  
  1、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公司的名字和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制作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关于地址变更),再将房务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办公大厅进行办理。
  
  3、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质量监督局进行变更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记得带上公章。
  
  5、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注意事项:变更地址时间大概在10个工作日。如果是跨区迁址时间要相对长很多,需要先去税务所办理完税证明,同意迁出,在进行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如果还有专项审批的证件,涉及了办公地点,同样需要进行变更。
  
  针对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这一问题,我们已给出了准确的答案。企业要扩大规模或者必须变更办公地点时,肯定需要变更注册公司地址的。迁徙了公司注册地址之后,首先第一件事就要第一时间去工商局办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手续。如果不变更注册地址的话,一旦工商局查出来的话,就会被认定为该企业是异地办公,会面临罚款的危险哦。我们提醒您,如果遇到困难,随时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老婆和村里人跑了我怎么告她重婚?
      老婆和村里人跑了我怎么告她重婚?(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


·相关部门怎么收取投标保证金?
      一、怎么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哪一种更安全可靠、简便易行呢?《办法》三十七条规定:“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


·订立劳动合同哪几点要注意
      订立劳动合同哪几点要注意(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


·挪用资金罪最高判多久?
      挪用资金罪最高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


·打非办备案的借条可以起诉撤销权吗?
      打非办备案的借条可以起诉撤销权吗?打非办备案的借条不一定可以起诉撤销权,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具体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四十七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什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监视居住地址在被监视者的住所,刑事拘留是在看守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


·提起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是什么?在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很多人由于自己的利益受损一时冲动就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但是在递交民事诉讼书且法院受......


·证人作证申请什么时候提出
      证人作证申请什么时候提出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


·赣州市大余县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我国土地法的法律规定,国家因为开发项目建设而需要向个人或集体征用土地时,需要向征用土地的使用者支付赔偿一定的赔偿金。但是各个地区的赔偿金......


·酒驾又称酒后驾车,对于路人来说酒驾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近些年
      酒驾又称酒后驾车,对于路人来说酒驾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近些年我国的酒驾事故也是时有发生,有些酒驾往往发生在对于那些法律意识薄弱的个体身上。为......


·员工工伤企业要承担怎样的费用
      员工工伤企业要承担怎样的费用《社会保险法》将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