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业秘密是专利的一种吗

商业秘密是专利的一种吗?商业秘密不是专利权,它们的主要区别如下:(一)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产生方式不同。专利必须通过申请,由国家授权后,才受到法律保护。商业秘密,则不需申请,更无须授权。权利人只要对其尚未公开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商业秘密便随即产生。(二)专利和商业秘密的财产权性质不同。专利是一种完全的财产权,它具有独占性,谁首先申请专利并得到批准,谁就对这项技术享有专有权。未经专利人许可,其他人都不得使用。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则不具备这种独占性,商业秘密也不是一种完全的财产权,只要不是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同一项商业秘密,可以有若干权利人同时享有。(三)专利和商业秘密受保护的时限不同。专利权的保护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专利保护期限届满后,该项技术不再受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只要不被泄露或由权利人自行公开,可以一直受到法律的保护。(四)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也不同。 专利是通过技术公开和限制使用的方式对专利技术实施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则是通过采取保密措施,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的方式对专有技术实施保护的。由于保护的方式不同,商业秘密与专利权适用的范围也有所区别。二、商业秘密的三个特性是什么?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专利目前就只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而且专利是必须要到国家专利局进行申请的,授予专利权以后才拥有专利权,可是商业秘密不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


·股东连带清偿举证责任由谁来主张?
      股东连带清偿举证责任由谁来主张?一般情况下,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由于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


·犯罪既遂犯罪中止异同点是什么?
      犯罪既遂犯罪中止异同点是什么?我国刑法将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分为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四种具体形态。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取什么样的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取什么样的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的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但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根据《中......


·诉前财产保全保证金要交多少?
      诉前财产保全保证金要交多少?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在充分考虑因保全可能对被保全财产造成实际损失......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是什么?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是什么呢?其实,简单来说,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是针对被告者而言的规定,根据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


·个人土地使用权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在我国,不管是集体土地还是城镇国有土地,都是国家持有所有权,个人在兴办企业的时候,需要用地的,要申请土地使用权,只有拿到使用证,才能合法的使......


·强奸罪可否判缓刑 强奸罪怎么判
      强奸罪可否判缓刑强奸罪怎么判强奸侵犯的是女性的性自由权,由于在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往往会采取暴力行为压制被害女性的反抗,因此也会同时对被......


·民办教师醉驾会被开除吗?
      民办教师醉驾会被开除吗?如果教师因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


·善意取得不适用于占有改定吗
      善意取得不适用于占有改定吗善意取得不适用于占有改定的情形,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


·法律规定债务离婚怎么分配
      债务离婚怎么分配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