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无权代理的追认行为是怎么样的 ?

无权代理的追认行为是怎么样的
  
  ?一、无权代理的追认行为是怎么样的
  
  无权代理的追认是指本人对于他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擅自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无权代理行为承认其效力,同意承受其法律后果的权利。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的追认,被代理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无权代理一经本人行使追认权予以追认即转变为有权代理,该行为自始产生的法律后果皆由本人承受。
  
  二、无权代理的追认期限是多久
  
  对于狭义无权代理,被代理人可追认也可以否认,但为了防止被代理人无限期地拖延追认,使狭义无权代理长期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应当对代理人的追认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关于追认权的行使期限,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相对人已行使催告权;另一种情况是相对人未行使催告权。
  
  (一)相对人已行使催告权。相对人无权任意确定追认期限。若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做答,否则视为否认。且此一个月期限应当自收到催告时起计算。
  
  (二)相对人未行使催告权时。若当事人未行使催告权,且允许被代理人长期享有追认权但不行使,这将使无权代理行为长期处于效力不确定状态。若法律或合同对权利行使确定了期限,而有人在无代理权的情况下代为行使权利,若此时相对人之所以采取催告时定一个超短期限的方法从交易中撤出,而不是行使撤销权,是因为行使撤销权后其将无权对无权代理人请求承担责任。期限已经经过,被代理人就不能追认。
  
  三、无权代理的追认有哪些注意事项
  
  1、无权代理的追认期限为一个月之内;
  
  2、拒认的做出没有期限的要求,如果被代理人明示追认,就不存在拒认问题;如果被代理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做表示,期限届满后视为拒绝追认,拒认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拒认是无须做出口头表示就可生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三级贫困证明是什么?
      对于家庭条件贫困的学生或者是患者来说,无论是在上学还是就医时国家都会有相应的补助的。但是想要得到补助就要提供有关的贫困证明。而贫困证明也是有......


·离职后未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离职后未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单位要招聘劳动者,也会面对劳动者从单位离职的情况,不管是劳动者主动或被动从单位里面离职,都需要记得在劳动者......


·一、疫情期间房东不减免房租可以投诉吗?
      一、疫情期间房东不减免房租可以投诉吗?可以投诉,但如果是个人原因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部分房东免除了疫情期间租客的房租,其法律依据在于租客因疫情......


·南京市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当我们在遇到需要诉讼的情况时,就必然在诉讼过程中遇到需要司法鉴定的地方,那么对于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我们又了解多少,日前,南京市物价局、南京市司......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审查吗?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审查吗?一、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审查吗软件著作权是在软件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的,但是需要进行形式审查,一般不需要经过实质审......


·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
      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一、公司并购重组股票出现背离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一:控制权的逼空逻辑正在全面演变成为二级市场金融资本和......


·债务人找不到了如何处理在线咨询 > 一、债务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债务人找不到了如何处理一、债务人找不到了怎么办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


·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办吗?
      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办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


·2023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最近几年,我们国家对于征地补偿方面的标准,可能会有一些新的改变,今天我们一起讨论一下关于湖南省的征地补偿,那么2018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都......


·女职工休哺乳假辞退补多少
      女职工休哺乳假辞退补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证据调查申请书使用情况
      证据调查申请书使用情况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就是说,依照举证责任承担的规定,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但受客观条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