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违约金作了详细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总结: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也应适情况而定,与《民法典》相配套的各行政法规对此应做出明确规定。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
  
  违约金包括哪些?
  
  1、法定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
  
  2、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3、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
  
  逾期支付违约金利息怎么计算?
  
  1、仅要求本金而放弃违约金和逾期利息请求的,只判决本金;
  
  2、双方对逾期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有约定的,当事人对利息有明确请求数额,且不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可按其请求数额判决;
  
  3、如债权人仅请求借款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或国家规定收利息的,计算至起诉日的可按其请求判决;
  
  4、贷款方请求返还本金及全部应付利息的,应判决至判决确定之日后十日。因判决的确定是个变数,可能因不上诉和上诉而不同。
  
  5、判决确定后十日之前,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在其履行时自动扣除提前的日期的利息,不属于不按法院判决执行。
  
  6、在判决确定后应该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判决加倍罚息。在强制执行时以此执行不属于判决不确定。
  
  7、对于双方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明显过高的,一方提出请求,法院可以依法予以适当调整。双方都未提出的,一般不应调整。
  
  违约金可以采用法定的违约金的支付范围,也可采用约定的违约赔偿协议中对于违约金的数额,但无论是约定的违约金还是法定的违约金,均应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违约金赔付的最高限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电动车撞机动车的责任划分规定是怎样的?
      电动车撞机动车的责任划分规定是怎样的?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


·劳动合同解聘证明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聘证明范本的内容是什么?一、劳动合同解聘证明范本的内容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兹有本单位职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类型......


·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也比较多,如贪污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在很多案件中,犯罪分子既贪污国家财产,又存在挪用公款的行为,很......


·一、民法通则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民法通则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车辆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


·买房子通过中介注意什么问题
      买房子通过中介注意什么问题1.通过中介卖房子,选择要选择一家好的房产中介公司。好选择规模大、有营业许可证、有资质证书、信誉较好的房产中介公司。......


·如果车辆外地违章如何处理
      如果车辆外地违章如何处理在节假日期间,我们多数人会选择自驾旅游或者到外地办理一些公务事件,往往会因为对外地的地形和路况不熟悉发生一些车辆违章......


·法院判决拒不执行后果有哪些
      法院判决拒不执行后果有哪些法院的判决是赋予国家强制力的,应该主动履行。如果不履行有三个后果:1、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措施很多,可以对住宅进......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撤销的原因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撤销的原因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撤销的原因根据基金业协会新规要求2016年2月5日前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


·什么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什么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合同基于一定的标准可以划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型,其中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其中有名合同也是您日常生活中最常......


·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
      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一、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吗?
      员工主动离职有赔偿吗?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