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对于医疗保险可以继承吗?

对于医疗保险可以继承吗?医疗保险不可以继承,参保人死亡随之医疗保险也算是终止,而对于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分为两部分,一是养老保险,二是综合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其个人账户可由本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使用;养老保险则是参保人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障。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员去世医保账户能否继承?参保人死亡后需先在所属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及征收机构办理减员及停保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的手续。其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尚未划入个人账户部分转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二、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综合上面所说的,医疗保险就是由参保人获得,而作为参保人死亡时只要留下有合法的财产那么就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使用,但对于本身的医疗卡是不可以继承的,只要参保人死亡那么社保局就会立即注销,这也是防止有人故意每月拿钱,从而作出不合法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财产分割撤销可以办理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撤销可以办理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加强股权质押监管文件有哪些内容?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加强股权质押监管文件有哪些内容?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加强股权质押监管文件有哪些内容?近年来,商业银行参与股权质押的热情愈发高......


·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什么情况
      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什么情况一、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什么情况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


·一、对于醉驾案底可以撤销吗?
      一、对于醉驾案底可以撤销吗?不可以;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犯罪。犯罪案底无法消除。因为犯罪案件的卷宗要形成档案,保存备查。即使相关档案材料到达保......


·实施故意伤害拘留几天?
      一、实施故意伤害拘留几天?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开发商能否更改商品房设计
      开发商能否更改商品房设计一、开发商能擅自更改商品房设计吗开发商要将政府审定的小区规划等附在合同上,开发商不得擅自修改调整规划。在与购房者签......


·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
      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刑事案件的证据三性如何质证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下面将介绍每一类证据如何进......


·一、装饰装修合同的诉讼主体是什么?
      一、装饰装修合同的诉讼主体是什么?诉讼主体是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装修属于民事诉讼,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


·寻衅滋事在场未参与如何处罚?
      为了维护社会的治安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继续,我国对于寻衅滋事的行为是进行严厉的处罚以及打击的。对于寻衅滋事的案件来说,一般都为群体活动,对于......


·申请取保候审故意伤害致死法院会同意吗?
      申请取保候审故意伤害致死法院会同意吗?申请取保候审故意伤害致死法院会同意吗?故意伤害致死,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取保。如果积......


·招摇撞骗诈骗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诈骗区别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