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一、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前妻的孩子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就不能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人有哪些行为的无资格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有些人口中所谓前妻的孩子,实际上就是前妻跟自己的亲生孩子,只不过离婚的时候把抚养权判给了女方而已,像这种情况也不能说孩子是前妻一个人的,当然了,如果孩子已经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自己不想让孩子继承遗产的,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自收留弃婴怎么办理收养登记
      私自收留弃婴怎么办理收养登记一、私自收留弃婴怎么办理收养登记?私自收留弃婴是不能办理收养登记的,捡到弃婴后应向公安部门报案,通过当地民政部......


·延期交房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延期交房起诉有效期是多久在中国买房作为人生三大事之一,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十分重要。而房屋预购制度产生最大的问题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很多业......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一、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但要区分情况。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


·轻伤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当事人如果受到人身伤害,需要针对轻伤做司法鉴定来确定伤残程度。司法鉴定是个非常严肃的事情,要走一定的程序。那么轻伤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怎样的?轻......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需要怎么公证吗?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需要怎么公证吗?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加班工资规范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规范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


·如果劳动关系无效怎么办?
      劳动关系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是相当的重要的,单位与劳动者有了劳动关系可以合法的支配其工作,而对于劳动者来说有效的劳动关系不仅可以保护自......


·持枪抢劫能判多少年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根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怎样订立录音遗嘱,要注意什么
      订立遗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就包括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等等。针对不同方式的遗嘱,当然具体的订立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该怎样来......


·商丘非法集资通缉令的要求是什么
      在我国,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不能够及时的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甚至是在作案以后逃跑的话,那么我国公安机关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


·持刀入室抢劫判多少年,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入室抢劫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行为,而持有武器这一行为,则更加恶劣,在量刑上也会造成影响,那么具体的量刑标准则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