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承揽关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承揽关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揽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受伤的,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1、控制标准。因为雇佣关系买的是雇佣人劳动的本身,那么雇用人对受雇人劳务的实施就有一定的要求,比 如对劳务的时间、劳务的地点、劳务的方式等,雇用人可能会在受雇人劳动的过程中随时会提出各种各样的工作要求。而承揽买的是结果,定作人只能约定交付工作成果的时间、地点等,一般不能直接指挥工作的过程。
  
  2、人身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佣人对受雇人会有一定的要求,具有人身信任的关系,因为不同的人提供的劳务是不同的。承揽则不同,定作人购买的是工作成果,只能对工作成果的质量提出要求。
  
  3、条件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那么雇用人应当提供工作的场所和条件,雇用人不提供的,受雇人有权要求雇用人提供。而承揽人没有要求提供工作场所和条件的权利。
  
  4、报酬标准。由于雇佣买的是劳务本身,受雇人付出了劳动,雇用人就应当给予相应的报酬,报酬的大小是与付出劳务多少相适应的。在承揽工作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取得工作结果,定作人就不应支付报酬,不管承揽人付出了多少劳动。如果承揽人不能按约交付工作成果,可能会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
  
  5、两种关系履行和解除的方式不同。雇佣关系的雇员不能将自己应负的义务转移给他人承担,需要亲自履行雇佣契约;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也可以与人合伙完成。雇佣关系中雇员一般受到法律更强有力的保护,雇主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但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可以更自由的解除合同,只要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这是一个很令人费解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公司法》规定出资可以以实物、货币或只是、知识产权等作......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的处罚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的处罚一、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伪造证据是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


·一、子女丧失房屋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子女丧失房屋遗产继承权的情形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


·网上备案是不是就是网签?
      网上备案是不是就是网签?网上备案就是网签,网络签约就是通过在系统内部来进行一些协议条款的阅读,阅读完毕之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备案网签政策是需要在......


·离婚房贷未还清能过户吗?
      离婚房贷未还清能过户吗?离婚房贷未还清就不能进行过户;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


·离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离婚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中很是常见,在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走法律程序,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要书写离婚起诉书,而对于离婚......


·一、夫妻转移财产第三方的话怎么办?
      一、夫妻转移财产第三方的话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诉讼期间,发现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及时告知受理离婚诉讼的法院。让法院介入调查,一旦证实的确......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不能追加被告
      买卖合同纠纷发生后,合同的第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除了在处理过程中将另一方列为被告外,还可以添加被告。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在某些情况......


·分公司签订合同 总公司起诉可以吗?
      分公司签订合同,总公司起诉可以吗?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


·乡镇政府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
      乡镇政府有权进行征地拆迁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乡镇政府是没有权进......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