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租赁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赁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租赁合同违约金诉讼时效
  
  根据《民法典》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几种特殊情况的时效为1年,在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拒付,或者延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
  
  所以,房屋租赁合同中,凡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记其诉讼时效为1年,超过1年起诉的,法院若查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张,那么,出租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我国民法中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在这20年中,尽管出租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超过20年的,法院也以超过时效来处理。
  
  当然,诉讼时效中还有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为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权利人丧失行为能力等。
  
  二、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 低于 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 过分 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 过分 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何算 过分高于 ,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三、租赁合同诉讼程序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个各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二手房贷款有什么限制吗?
      二手房贷款有什么限制吗一般来说,有这几方面限制:(一)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或立即可以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入住的商品房;(二)房龄:不超过2......


·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新立案件吗?
      管辖权异议上诉需要新立案件吗?一、管辖案件审理流程由于法律对于管辖异议案件的规定较为原则化,不同法院之间在具体程序操作方面也不完全一致。总......


·劳动法规定童工投诉
      童工由于其心智尚未成熟,雇佣童工从事劳动是违法的,有的单位为了减少人工成本,而违反法律的规定使用童工。对于单位这样的违法行为,就要按照规定进......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见下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


·军人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
      现役军人结婚的,与普通人结婚的要求是不同的。不仅体现在结婚条件上面,在结婚登记程序上面的规定也是不太一样的。那到底军人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呢?......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
      商标认证是什么意思?一、商标认证认证商标一般都是说商标局认证驰名商标或者地方认证著名商标的事情。绿色环境标志认证,ISO9001,ISO14001,OT......


·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无借条的立案标准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立案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理的手续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理的手续1、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


·一方在离婚时失去了抚养权怎么办
      失去了抚养权意味着日后的日子里面,就不能由自己亲自抚养子女长大了,没有伴随子女成长对于有些人来讲可能会感到遗憾。那实践中要是一方在离婚的时候......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保管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一、保管合同的概念我国合同法第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


·遇到房屋一房二卖怎么办
      之所以一房二卖的现象会频繁出现,一方面是因为房屋买卖信息的公开程度不够,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购房者自己不谨慎、不及时办理相应的登记。那么在实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