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期间工资由谁发放

我们知道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肯定需要一段时间的治疗和恢复。在此期间,员工不能客观地按照劳动合同向雇主提供劳动义务。在此期间,他们的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也不利于在工作中受伤的工人的及时诊断和康复。我国有关工伤的法律规定明确规定了对职工工伤期间收入的保护,确保职工工伤期间收入不减少。为了解决工伤职工的后顾之忧,《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明确规定,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根据这个,我们可以知道:1。因停工而受伤的工人,其工资必须由雇主按月支付;2.
  雇主也必须在工人受伤之前根据工资和福利全额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工接受工伤医疗的劳动者,在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由单位按月支付。情节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的,经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工作中受伤的劳动者,经伤残等级评定后,停止原治疗的,按照本章有关规定给予伤残。工伤职工停薪期满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因工负伤不能自理的工人,在停薪期间,由需要照顾的单位代为照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施工监护人施工后的职责是什么?
      施工监护人施工后的职责是什么?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


·什么样的二手房能够购买 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
      什么样的二手房能够购买可以进行买卖的二手房有:1、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可以上市出售,包括按照成本价......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江苏无锡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1、产权交换式补偿。2、货币补偿。产权交......


·派出所传唤时间的相关规定
      派出所传唤时间的相关规定在涉嫌犯罪的情况下派出所会对嫌疑人进行传唤,那么派出所传唤的时间可以无限期吗,还是有个限定的传唤时间的呢?我们为您整......


·建筑工程质量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技术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等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建设工程质量针对不同的地方和不同工程阶段分类不同,......


·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是这样的
      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是这样的在您的现实生活之中实际上是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会被侵害而会签订了很多的合同的,但是在双方的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时......


·债权人保全死亡债务人遗产程序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保全死亡债务人遗产程序”,如果债务人发生意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的遗产保全。即使债务人去世,未偿还的债务仍旧能......


·请求被告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是否可以
      交通肇事者对赔偿问题拖拖拉拉不处理的态度,有些就是因为当事人根本就没有交强险的,这样的情形反而让部分受害者在索赔的时候犯了疑惑,当下可能就会......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疫情期间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一、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客观因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工程质量是我们非常关心的问题,因为这和我们生活居住的地方是否安全可靠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工程质量......


·一、中止探视权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
      一、中止探视权司法解释规定了什么?中止探视权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如下:1、请求中止探望权行使的主体。根据婚姻法第38条规定的精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