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投标保证金啥作用

投标保证金啥作用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一)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招标人的招标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要约邀请方)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
  
  (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三)督促招标人尽快定标
  
  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的约束作用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这一时间即是投标有效期。如果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人不对其投标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义务。所以.投标保证金只是在一个明确的期限内保持有效.从而可以防止招标人无限期地延长定标时间,影响投标人的经营决策和合理调配自己的资源。
  
  (四)从一个侧面反映和考察投标人的实力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实际上是对投标人流动资金的直接考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在出具投标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信誉欠佳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经济担保。由于银行一般都对投标人进行动态的资信评价.掌握着大量投标人的资信信息,因此,投标人能否获得银行保函,能够获得多大额度的银行保函,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投标人的实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欠条
      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没欠条?1、和对方协商要债,要债过程中注意保管好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2、有担保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3、没有担保......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哪些情形?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


·债务申请保全财产的分配可以优先处理吗?
      债务申请保全财产的分配可以优先处理吗?不可以优先分配。虽然当事人在法院中申请保全了财产保全,但其债权仍属于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在被执......


·发回重审的案件判决后还能否再上诉
      发回重审的案件判决后还能否再上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


·公路路政可以行政处罚吗?
      公路路政可以行政处罚吗?公路路政可以行政处罚,但都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的原则。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违法行......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法庭辩论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法庭辩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


·正式劳动合同样式是怎么样的?
      正式劳动合同样式是怎么样的?一、正式劳动合同样式是怎么样的?正式劳动合同样式如下所述,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乙......


·合同生效后 是否可以约定失效
      合同生效后是否可以约定失效一、合同生效后是否可以约定失效可以。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失效做任何规定,所以是不存在合同自动失效的情形。二......


·工伤认定后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部报销?
      医疗对于人们来说显得异常重要,您都知道的是以前医疗水平低,人们生活的幸福指数也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医疗保障也是正在完善,很多人想了解根据......


·如何进行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


·行人请勿通行防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哪些
      行人请勿通行防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哪些1、关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2、尽量走内街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