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通知书有什么效力?
聘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应该是一种要约。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在用工单位招聘劳动者过程中,如果认为应聘者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会向该应聘者发出报到证或者通知书,就是希望录用该应聘者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法律关系,报到证(聘用通知书)的性质就是用人单位发出的要约,它符合要约的几个法律特征:
(1)是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
(2)是向应聘劳动者发出的;
(3)目的是为了与被录用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建立劳动法律关系;
(4)一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即接受该意思表示。
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用人单位在发出报到证(聘用通知书)后不予聘用的情况,这时候作为应聘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聘用义务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约不得撤销有两种情形:一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当前,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明确规定聘用通知书的性质。有关于劳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缺乏具体规定,这时候,就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为从性质上讲,劳动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就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多少钱能达到非法集资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电瓶车载人出车祸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载人出车祸怎么划分责任?电瓶车载人出车祸后的责任划分应该由交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应当根据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分析认定。交通事故......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中有期物权,在期限届满时......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是什么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是什么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
·作品的著作权与所有权可以分离吗
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的客体是有体物。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无偿合同的特点是怎样的?
无偿合同的特点是怎样的?无偿合同的特点是其中一方不需要进行一定的义务的履行,无偿合同特征是赠予合同,《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
·欠钱五年不还怎么办能追回吗?
欠钱五年不还怎么办能追回吗?欠钱五年不还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追回,借条之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那么此此时并不会认为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如实对......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什么?离婚后财产分割调解规定是也是根据法律当中的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来进行调解的,但是或多或少可能会对于女方和孩子......
·按摩涉黄场所的负责人处罚严重吗
不一定,如果有犯罪事实时一定要被处罚的。要看情节轻重,如果情节轻,会按治安案件处罚,如果情节严重会按照刑事案件判刑。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