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聘用通知书有什么效力?

聘用通知书有什么效力?
  
  聘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应该是一种要约。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在用工单位招聘劳动者过程中,如果认为应聘者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会向该应聘者发出报到证或者通知书,就是希望录用该应聘者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法律关系,报到证(聘用通知书)的性质就是用人单位发出的要约,它符合要约的几个法律特征:
  
  (1)是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
  
  (2)是向应聘劳动者发出的;
  
  (3)目的是为了与被录用劳动者缔结劳动合同,建立劳动法律关系;
  
  (4)一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即接受该意思表示。
  
  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用人单位在发出报到证(聘用通知书)后不予聘用的情况,这时候作为应聘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聘用义务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约不得撤销有两种情形:一是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是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当前,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明确规定聘用通知书的性质。有关于劳动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缺乏具体规定,这时候,就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为从性质上讲,劳动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劳动合同法》与《合同法》就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其实在我们平常的生活当中
      其实在我们平常的生活当中,我们就经常看见在夫妻之间离婚了之后,夫妻双方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和纠纷。所以一旦产生纠纷之后就会进行协......


·分居协议可否证明婚姻无效?
      分居协议可否证明婚姻无效?分居协议并不能证明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201.01.01生效)等相关法律规定,分居在两年以上的,法律上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


·做工伤鉴定要体检对不对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
      做工伤鉴定要体检对不对是否需要全身检查有医疗机构按需要确定。对于在需要做工伤鉴定时的情况时,是否需要全身的检查是由医疗机构来根据情况认定的,......


·工伤保险包括工资吗
      不包括。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伤期间发的工资是不算在工伤赔款里的。具体规定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


·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的话也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此时作为女方可能就比较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希望......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家庭成员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家庭成员误工费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家庭成员误工费规定是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误工费赔偿比例是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险字〔1988〕2号  国务院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作出新的规定,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经商......


·行政强制执行法的相关规定?
      行政强制执行法的相关规定?一、行政强制执行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如何申请变更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关系,按照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劳动关系就宣告建立。实际生活中,有的职工同单位签署......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会产生哪些税费
      通过立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进行规范这也是为了加强对国家土地资源的管理,我们通过协议、招标等这些方式在获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后依然可以合法......


·新刑法对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刑法》第354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依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