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投标有效期过了的违约处理情况

投标有效期过了的违约处理情况
  
  一、投标有效期过了的违约处理情况
  
  一旦发生了特殊情况,导致评标工作无法在事先约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完成,应该如何处理?“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二、投标有效期的起始计算时间怎么计算
  
  投标有效期: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9条规定: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投标截止日: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即开标日期。是提交投标文件的最晩时间,此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再接收。
  
  也就是说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时间是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终止时间是招标文件上规定的天数的最后一天,公布中标结果和签订合同都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
  
  三、投标保证金是强制的吗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小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扣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超载的,按照超载人数进行处罚。对于小汽车来说,可载人数一般为5人......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


·如果遭遇寻衅滋事罪如何起诉?
      我们可能会知道,有些罪行是必须要通过上诉的手段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的,那么如果遭遇寻衅滋事罪如何起诉?根据相关的刑事法律规定,如果有寻衅滋事的......


·侵犯商标权的证件要怎么收集
      侵犯商标权的证件要怎么收集对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话,那也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在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一般也是会按照民事......


·个人怎么买公司债券?
      个人怎么买公司债券?一、个人怎么买公司债券?目前个人投资者参与公司债投资主要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类。而直接投资又有两种方式:一是参与公......


·同性恋在国内有何规定?
      同性恋在国内有何规定??一、同性恋在国内有何规定?我国并未在立法中对同性婚姻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同性婚姻,我国是不予办理登记的。《民法典》......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公司什么情况下注册资本必须实缴?
      公司什么情况下注册资本必须实缴?一、公司什么情况下注册资本必须实缴?1、上市公司、三板或四板企业,其对外投资的部分应当实缴,未实缴的应当补......


·法院不判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不判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一般都是希望法院最终能够判决夫妻离婚,否则的话起诉离婚的目的就没有达到。但也不是向法......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
      最高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什么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


·民事诉讼涉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
      民事诉讼涉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在诉讼审理过程中,会有许多突发意外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若出现了中止情形,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递交申请,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