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自书遗嘱需要按手印吗?

自书遗嘱需要按手印吗?
  
  一、自书遗嘱需要按手印吗
  
  自书遗嘱要按手印。是要按在签名上面。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 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二、自书遗嘱的法律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认定自首、自首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认定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


·离婚能不能分对方继承的财产
      离婚能不能分对方继承的财产一、离婚能不能分对方继承的财产1、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之前继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的......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


·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署版权登记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作家完成一部小说后,如果经过出版社公开发行,则获得了相应的版权。按照规定,版权要进行登记。当事人自己不方便......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是多少?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算版权吗?软件著作权只有到相关部门登记后才可以拥有。如果开发一项软件,没有及时申请软件著作权,这一......


·个人讨债技巧有哪些
      个人讨债技巧有哪些?一、个人合法讨债的有哪些方法?1、强制执行公证法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醉驾的标准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醉驾的标准处罚的标准是什么?首先,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


·打架被派出所拘留多久?
      打架被派出所拘留多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拘留最长不得超过15天,而涉嫌刑事犯罪的拘留一般为7天加上报请批捕的时间可能达到14天......


·一般法院判决后如何执行?
      每个人在生活中将会遇到很多的法律纠纷问题,而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在解决这类问题的时候需要进行依法处理,也就是说我们要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


·一、试用期是什么?
      一、试用期是什么含义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


·开庭不认罪后果是怎么样的?
      一个刑法类案件相对于民事类案件来说,要复杂很多,我国对于法院中,两个案件的法庭的一些诉讼程序都有做规定,一般刑事类案件,在法庭中都会安排两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