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植物人怎么确定监护人?有什么程序?

植物人怎么确定监护人?有什么程序?
  
  成为植物人本来就是一种不幸,然而如果没有监护人,会更加让人难以接受!其实植物人的监护人,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对于植物人的监护人确定也是有一套法定程序的,本文将主要介绍植物人确定监护人的程序以及实际操作和植物人确定监护人法律依据!
  
  植物人确定监护人的程序
  
  一、第一步、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植物人的近亲属或其它具有监护资格和能力的人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院应当到现场了解被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调取被申请人的病历,查阅治疗状况材料,确认其昏迷不醒,呈“植物人”状态,确已不能凭自己主观意志作出任何行为,不能对任何人和事作出真实意思表示,也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应当委托相关部门对被申请人进行医学鉴定,以确定被申请人确实无行为能力。
  
  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可以根据申请人的协商(或依法指定)指定监护人。
  
  二、第二步、指定监护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确定程序
  
  1.有监护资格的人员协商确定监护人。
  
  2.不能协商确定,无行为能力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
  
  3.如对指定不服,应当在30日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4.如对指定不服,在30日后起诉的,法院也可受理,按照变更监护关系处理,即由法院审查被指定的监护人是否履行其法定职责,是否需要变更。
  
  (二)指定行为是起诉的前置程序
  
  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就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选定发生争议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法院裁决。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更进一步规定(《民法通则司法解释》16.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未经指定而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可见,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指定行为是起诉前的前置程序。
  
  因此,对于法院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首先由相关人员协商;其次,协商不成,相关单位制定;最后,对指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三、可以作为监护人的范围:
  
  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的,一般是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等,也包括其他亲属和朋友。如果以上人员都没有,则由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选任一般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确定。《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这里所表示的(一)、(二)、(三)、(四)等都是一个担任或确定监护人的顺序问题。
  
  四、实务操作:
  
  如果按照上述两步程序来处理,拖得时间会很长,对有些急需监护人来维护的被监护人权益可能受到影响,因此,也有的不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直接申请有关部门指定监护人,之后由指定的监护人来维护被监护人的相关权益。
  
  五、理论探讨:
  
  1、能够宣告植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理论依据: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然享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但这些权力的主张却必须通过他们的监护人去行使。比如“植物人”主张继承遗产问题。对此,《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由于监护人具有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的责任,包括管理、使用,甚至于处分,因此监护人的确定往往还会产生纷争。《民法通则》虽仅规定了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但不能机械地理解和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虽然现行法律对“植物人”的行为能力的宣告无明确规定,但根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本质特征以及我国《民法通则》的立法本意,只要这类人在医学上有了明确的诊断,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就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宣告,有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宣告植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意义:
  
  在法律实践中,如当事人意外变成“植物人”,他此前的其他民事行为并没有随之消失,但当事人已不能作出任何反应,家属也无法在法律上替当事人作出决定。若将“植物人”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在法律上明确了他此前的民事行为不再追究,其民事行为责任转给其监护人。
  
  另外,确定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有效保护其财产及各项权益,其监护人可以帮助其管理财产,使其自身利益得到合法保障,同时,也能够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植物人设定监护人,首先需要由法院其确实是植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然后才可以进入植物人确定监护人程序,最终协商或者由法院确定植物人的监护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在公证处变更抚养权要什么证件?
      一、在公证处变更抚养权要什么证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若是单位办公证应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代理人代办公证......


·家里有一个女孩,还能再收养一个男孩吗?
      家里有一个女孩,还能再收养一个男孩吗?虽然说现代社会宣扬的思想更加的自由现代化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受到封建思想的影响,一些父母收到封建思想的......


·一、劳动合同解雇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雇赔偿标准是什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


·房产证可以加老婆名字吗?
      房产证可以加老婆名字吗?1、房产证可以加老婆名字,在办理房产证加名字这一事项的时候,房主需要了解清楚加名字需要准备哪些证件,这几样证件是必须要......


·虽然我国对于醉驾实施着很严格的处罚标准
      虽然我国对于醉驾实施着很严格的处罚标准,甚至可以说是零容忍的态度。但是,醉驾行为并没有因此显著减少。所以人们对于相关的处罚标准的了解变得十分......


·夫妻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家庭有了一定积蓄之后,就想再买套房子,用于投资。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下,很多地方对二套房实行差异化信贷,一些地方二套房首付比例很高......


·一、驾驶人员醉驾会影响出国签证吗?
      一、驾驶人员醉驾会影响出国签证吗不是,有犯罪记录会影响签证,签证官有可能会拒签,但不是绝对的,一般是可以的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


·存单质押模式是什么?存单质押贷款条件有哪些?
      存单质押模式是什么?存单质押贷款条件有哪些?在银行办理贷款,一般情况下银行都是需要贷款者提供抵押担保,以保证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护。我们都知......


·缓刑在哪执行、对缓刑犯考察由哪个机关执行
      要想知道缓刑在哪执行,首先要清楚究竟缓刑是什么意思。对于罪犯来讲,要是可以同时被判缓刑的话,意味着此时可以暂时的不用被执行所判刑罚,从这点上......


·高空抛物犯罪行为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之间的界限
      高空抛物犯罪行为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法益侵害后果是否达到用刑罚规制的程度。高空抛物犯罪行为是严重的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情节显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