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父母一方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

父母一方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
  
  一、父母一方立遗嘱需要什么人在场
  
  遗嘱时需要什么人在场,不同形式的遗嘱对在场人员的要求不同。
  
  比如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所以,部分形式的遗嘱会要求有见证人在场,部分形式的遗嘱对在场人员没有要求。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
  
  1、公证遗嘱的申请。当事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2、遗嘱的内容: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遗嘱处分的财产情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办理过程。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4、公证处出具遗嘱公证书的条件:
  
  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5、公证遗嘱的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人本人可以经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后,撤销或变更自己所立的公证遗嘱。
  
  6、公证遗嘱的保密。遗嘱公证卷宗在遗嘱人死亡前,列为密卷保存在公证处,遗嘱生效前不对外借阅。公证人员必须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遗嘱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的转让效力与合同转让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的转让效力与合同转让的概念是什么一、合同转让概念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


·妨害作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妨害作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便是证人应该......


·批捕后公积金贷款是否还需要还款?
      一、批捕后公积金贷款是否还需要还款?批捕的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只要继续缴纳即可正常使用,公积金通常是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


·法律规定行贿物品如何处理?
      法律规定行贿物品如何处理?一般会参照《刑法》第五十九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作为从轻情节处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


·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员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
      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员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它双方今后出现纠纷解决和处理矛盾的主要依据,所以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最重要的是真......


·清算组的组成及其职责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清算中介机构以及会计、律师中产生,也可以从政府......


·军人离婚女方有补偿吗
      由于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受到法律较多保护的,因此有人就会问,要是军人离婚的话,此时对于女方来讲是否会有补偿呢?实践中,不少人都搞不清楚这方面的问......


·一、关于财产有纠纷的夫妻如何写婚内协议?
      一、关于财产有纠纷的夫妻如何写婚内协议?婚内财产协议书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身份证号: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身份证......


·员工工伤鉴定后能否解除合同
      员工工伤鉴定后能否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


·诉讼时效中断是否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是否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


·行政拘留最高期限有多长
      行政拘留最高期限有多长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