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试用期间被辞退公司要给经济补偿吗?

试用期间被辞退公司要给经济补偿吗
  
  按规定,员工无过错的情况下,公司单方辞退员工时要给经济补偿。那么,员工在试用期间内被辞退,因为大多数人以为试用期间不同于转正期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员工,所以便以为公司可以不给经济补偿。
  
  实际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辞退时不给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最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以上情形外,公司辞退员工时,不管是已经转正了的员工,还是在试用期间的员工,公司都要给经济补偿金,而不能以试用期为由拒绝。
  
  并且,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要按照以下标准:
  
  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因为试用期间拿的工资与转正工资不一致,所以很多人便以为试用期间被辞退就没有经济补偿拿,而且因为工作时间不长,索性就直接忽略。但是,如果涉及的工资较多,遭受利益损失的人员也多的,那么建议在必要时最好是积极申请劳动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域名权如何确认?
      域名权如何确认?一、域名权如何确认?根据域名权的定义和内容,企业域名权具有无形资产的特征。首先,企业域名权仅是企业取得的网上唯一网址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限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间限制是什么?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个人所得税退税在3月1日到6月30日之间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特别是需要补交个人所得税的,在......


·一房多卖的规定有哪些?
      一房多卖的规定有哪些?商品房一房多卖也叫商品房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就同—商品房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合同,将房屋先后卖于数人,形成数个商品房......


·骑电瓶车无证拘留多久?
      一、骑电瓶车无证拘留多久?骑电瓶车无证拘留一般是十五天以下。如果被查获,驾驶员会被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扣留车辆或机具至当事人提供相应......


·房产他项权证过户能不能?
      我们都知道如果房子有他项权证的话,那么就代表着这套房子还在按揭中,而且这套房子也是不能轻易过户的,那么房产他项权证过户能不能?房产他项权证一......


·对于个些想要买房的人群来说,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一定是好事,不但
      对于个些想要买房的人群来说,有利于自己的政策一定是好事,不但可以为自己省一大笔钱,而且也减轻了自己的压力。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很多人满足购买首......


·法律上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吗
      一、法律上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吗有的,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汇编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人对汇编材料内容的选......


·自首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哪些情况属于自首
      自首属于我国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之一,因此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完全可以从这方面入手。那么实践中认定为自首的情形有哪些呢?这已经......


·关于刑诉法撤回上诉有何规定?
      现在有许多案件在接收法庭审理后,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其实并不会进行到最后。因此,就会出现原告撤回上诉的情况,那么刑诉法撤回上诉的相关事宜......


·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扣工资吗?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不能扣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吸毒构成犯罪行为还是一般违法行为?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吸毒”两个字我们听着就非常的害怕,因为吸毒会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但有些人还是会知法犯法的去做这些事情,一旦吸上了,就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