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继承房产如何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继承房产如何过户手续是怎样的?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手续如下:1、继承房产过户需要继承人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办理被继承人死亡证;2、到市公安局或区公安局办理继承人证明文件;3、继承房产过户需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以及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二、如何办理继承过户?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1、办理继承过户可以房产继承形式大致有三种,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房屋继承时按照顺序分别有限考虑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办理过户时,首先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公证书,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产权变更即可。3、房产继承是房屋产权转移方式中,缴纳税费较少的一种。但是继承房屋再次出售时,如果继承人为非直系亲属,所需缴纳税费就相对较高,所以在办理房产继承的过程中,要了解与房产继承相关所有税费。三、如何办理买卖房屋过户手续?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2、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现在很多地方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继承房屋过户与正常买卖房屋过户的流程是不一样的,对于继承房屋而言,其房屋相当于是免费获得的,故此在提出过户请求时,必须要提供死亡主体的死亡证明、公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一般不予许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得越来越快,导致很多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得越来越快,导致很多的人的生活经济压力很大,每个月要还房贷、车贷、日常花销等,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选择贷......


·草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草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一、草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草签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生效一般要求符合以下要件......


·规定的商标侵权包含哪些行为
      商标侵权包含哪些行为您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我们都知道现在因为房价越来越高
      我们都知道现在因为房价越来越高,好多人买房子都选择向银行贷款,这样能减轻很多的压力,那么20万首付能在哪买房子、首付是怎么算的?其实20万在哪里......


·工程变更索赔程序是什么?
      工程变更索赔是指施工单位由于一些施工过程的具体情况变化,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意思。一般在于建设单位没有履行合同的规定,或者增加一些建筑费用,......


·维修车辆期间的误工费怎么赔偿?
      维修车辆期间的误工费怎么赔偿?4S店恐怕是不会赔偿误工费的,相对而言,赔偿交通费的可能性更大些,虽然没有硬性规定,但考虑到顾客满意度,4S店会进行......


·农村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农村民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就我国的拘留来看,常见的就包括了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虽然他们都属于拘留的一种,但具体的含义、适用的......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保险公司报吗?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保险公司报吗?属于意外事故的保险公司肯定是需要报销赔偿的,如果涉及到违法行为则可以不予理赔,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


·建筑工程质量谁承担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谁承担责任一、建筑工程质量谁承担责任一旦建筑物的质量出现问题,我们首先就需要查明质量产生的原因,进而确定应对该质量问题的成因......


·销售有害食品罪怎么构成的?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