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哺乳期一般是指子女未满1周岁的阶段,此时不仅对女性的保护是比较多的,对哺乳期内的子女也是进行了更多的保护。此时如果夫妻在哺乳期内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对子女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么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
  
  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
  
  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哺乳期内的子女可能更多需要母亲的照顾,因此如果是法官来对抚养权作出判决的话,通常都是将抚养权判给女方的。当然,要是离婚夫妻自行协商的话,那么就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将抚养权给男方。哺乳期的抚养权如何确定的知识就为您介绍到这,如果你有问题需要解决,可以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有哪些?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类社会已经迈入了信息时代,可想而知信息的传播是速度非常快的。人们除了对八卦媒体及日常生活......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怎么办由于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负有抚养义务,是建立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无力抚养”的基础上的。因此,对......


·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


·北京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北京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可以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卫生行政部......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构成犯罪吗?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构成犯罪吗?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


·工伤劳动仲裁一般多久时间
      工伤劳动仲裁一般多久时间一、工伤劳动仲裁一般多久时间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定作人应协助承揽人完成工和任务。《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承揽人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否要担保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否要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


·机动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机动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一、出车祸交强险会赔多少钱汽车交强险赔偿标准:(一)、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1、满足交通......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形。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的内容失去效力,劳动合同......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多个债务人?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多个债务人?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多个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来说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先提出相应的申请,并在申请通过后才能获得多个债务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