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酒后杀人算故意杀人吗?

酒后杀人算故意杀人吗?
  
  一、酒后杀人算故意杀人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后实施刑事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酒后杀人的可以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二、酒后与人争吵致人死亡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意外杀人
  
  意外致人死亡,有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不是犯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
      我们到新单位工作的时候,通常有一个试用期,期限几个月不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也需要签署劳动合同。后期一旦发生纠纷,劳动合同就是解......


·拒绝支付工伤工资辩护有哪些规定
      一、拒绝支付工伤工资辩护有哪些规定工伤治疗和休养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具体期限根据受伤情况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


·2023无为电信诈骗判多少年
      2018无为电信诈骗判多少年1、对于电信诈骗案件,法院会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2、法律依据:......


·二次酒后驾驶怎么处罚?
      ??二次酒后驾驶怎么处罚?酒后驾驶是严重交通违规行为,不仅要罚款扣分,醉酒驾驶的还构成刑事犯罪。二次酒后驾驶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量刑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量刑是什么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的,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


·一、什么样的情况是重婚罪?
      一、什么样的情况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以下情况涉嫌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


·如何掌握债务人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明标准
      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必须以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为条件,债权人对此事实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范本怎么写?
      贷款合作居间合同范本怎么写?贷款合作居间合同委托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住址:居间方: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现住址:委......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烧范围不算太大、火势不算很猛的火灾,却造成了几十人伤亡的惨痛结果,事后经有关部门......


·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半路夫妻无小孩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一)离婚时,......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在当代社会,因为夫妻感情不和等各种原因导致婚姻破裂的现象层出不穷,因此很多人选择申请离婚。在离婚过程中涉及到许多复杂问题,比如财产和子女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