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职工劳动权益?

职工劳动权益有哪些
  
  职工劳动权益:
  
  一、劳动报酬权。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
  
  二、休息休假权利。休息休假权指在劳动关系前提下,劳动者基于法律规定享受的各类带薪休息休假的权利集合。
  
  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是指劳动者要求单位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本人的安全和健康的权利。
  
  四、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基于单位和本人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履行,有权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
  
  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基于本人业务能力和工作需要而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劳动报酬权是指劳动者依照劳动法律关系,履行劳动义务,由用人单位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及劳动力价值支付报酬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讲
      不管是对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来讲,试用期都是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但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其实并没有强制要求单位需要与初次入职的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换......


·扣押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押金合法吗?
      扣押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押金合法吗?按相关法律规定,老板在工资里扣押金的行为违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


·被告人指定监视居住在哪住?
      被告人指定监视居住在哪住?一、被告人指定监视居住在哪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


·公司章程对于原始投资股东保护应该怎么制定
      公司章程对于原始投资股东保护应该怎么制定?1、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根据公司法,累积投票制不是强制性规定,......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协议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协议离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协议离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协议离婚注意事项一——拟写好离婚协议书虽然民政局有统一的离婚协议书的格式,但其结构简单,基本对于离......


·走私假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什么是走私假币罪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假币进出境的行为。构成要件为:1、走私假币罪侵犯的客体......


·卖车不过户签协议有效吗?
      卖车不过户签协议有效吗是有效的,因为物权在法定意义上没有转移。这个买卖协议是具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但是二手车不办过户,只签协议存在着法律......


·土地拍卖的基本程序
      一、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 二、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 三、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


·专利权转让的生效时间是多久
      专利权转让的生效时间是多久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一、男方出轨能告重婚罪吗?
      一、男方出轨能告重婚罪吗?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


·放弃继承权还可以反悔吗?
      放弃继承权还可以反悔吗?一、放弃继承权还可以反悔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还规定:“遗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