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专利律师怎样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辩护?

专利律师怎样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辩护?
  
  1.审查专利权法律状态的稳定性
  
  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代理人第一步要做的工作就是协助专利权人重新审查权的法律状态稳定性。代理人在诉前专利检索时,应当做到尽可能全面、充分和准确。由于发明专利在授权前进行过实质性审查,实用新型专利也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检索报告,因此这两种专利的诉前检索重点是对非专利文献的索以及对申请日前国内公开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
  
  2.侵权证据的准备及侵权评估
  
  一般来说收集专利侵权证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1)证明权利主体的证据、2)权利有效证据、3)权利保护范围方面的证据;4)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证据;5)侵权损害赔偿方面的证据。
  
  在准备上述侵权证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应注意取证手段的合法性;
  
  (2) 应注意收集的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及证据的证明力;
  
  (3) 还应注意收集证据的程序和时间、提交证据的期限等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涉及新产品方法专利的侵权诉讼,举证责任依《专利法》的规定可以转移给被告。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4月1日施行的司法解释第34条规定: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谭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因此,必须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否则法院将不予质证。
  
  进行侵权分析时,应当分析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落人专利权的护范围。首先将专利独立权利要求的必要技术特征分组,确定构成专利技术方案的必要技术特征有哪些;然后分析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由哪些技术特征维组成;最后依据覆盖理论将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独立权利的必技术特征进行比较,以确定两者能否一一对应。
  
  3.撰写起诉状,准备证据清单
  
  如果经过检索发现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具有足够的法律稳定性,在收集到基本专利侵权证据后,经初步侵权分析,得出被控侵权者实施了侵权行为,就可以建当事人启动专利侵权诉讼程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务员醉酒驾驶开除吗?
      公务员醉酒驾驶开除吗开除公职一般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来决定的,酒驾只有行政处罚,不需要开除公职;醉驾可能被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一般不开除公......


·一、一房多卖解决方法是什么?
      一、一房多卖解决方法是什么?一房多卖解决方法就是预告登记,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房主再次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


·法律层面上什么是企业名称权
      法律层面上什么是企业名称权一、法律层面上什么是企业名称权?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保护企业名称权的途径1、......


·质押的股权怎么变现,有哪些方式
      质押的股权怎么变现,有哪些方式一、什么是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


·抢劫罪可以判死刑吗
      可以。一般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如果存在入户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情节的,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强奸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是有一个特......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合同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合同范本内容是怎么样的?编号:甲方:______________(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


·经济往来中什么是试用买卖合同?
      什么是试用买卖合同?试用买卖是特种买卖的一种。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对一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


·借钱不还要不要坐牢2023
      借钱不还要不要坐牢如果借款人仅仅是借钱没有还,在一般情况下那只是民事纠纷案件,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对债务人进行治安管理方面的拘留。同时由......


·彩礼用来装修离婚退吗?
      彩礼用来装修离婚退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原则......


·公司如何否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在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您也是很熟悉劳动关系对自己的重要性,它是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约定,在福利薪酬相关问题上不再产生纠纷,保障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