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划拨土地的房子能过户吗?

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需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在我区,划拨性土地转让需经市人民政府以及该用户所辖的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见,该用户因为没有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所以无法办理。一、什么是划拨性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二、转让、买卖此类土地有何限制?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性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拥有此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居民购买的房屋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没有单独的土地产权使用证,居民无权处置国有土地使用权,此类土地的房产过户必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咨询拉萨市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划拨性土地的房产不能上市交易。因此房产过户一定要向当地房产管理局咨询清楚自己的房子是什么类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济南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济南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


·善意取得制度关于占有改定的适用是怎么样的?
      善意取得制度关于占有改定的适用是怎么样的?占有改定不适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适用占有委托物,不适用占有脱离物,占有脱离物是指非基于真权利人的意思......


·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
      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在众多的民事和刑事诉讼案件中,总会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为了避免此种情况,需要事先充分了解相关的规定......


·我国目前公路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我国目前公路土地征地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土地的征收征用越来越多,牵扯到的利益关系主体也越来越多。征收的土地类型包括了商业用地和居......


·仲裁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其实国家之所以要求公司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为了避免日后劳动关系在履行的过程当中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正常情况下,建立劳动关系和解......


·遇到诈骗罪在哪里报案?
      当有人开始想不劳而获的时候,就会通过非法手段骗取他人钱财为自己所用了。一般情况下,当公民发现自己被诈骗的时候,应当立即报案,以便相关部门能够......


·民法典第四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四条的内容是什么?一、民法典第四条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本条规定是关于民事活动的法律......


·因男方过错,夫妻离婚财产归女方是否可以?
      ?在导致离婚的原因中,男方出轨,找小三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因素。女方发起诉讼离婚后,会要求多分一些财产。甚至有的女方会要求夫妻财产全部归自己。法......


·单位能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吗
      加班在现今社会是常态,很少有员工在工作期间没有加班的经历。有的单位在安排员工加班后不会支付加班费,而是用安排员工补休来代替加班费的支付。但是......


·价格欺诈行为包括了哪几种
      价格欺诈行为包括了哪几种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


·商标转让合同未经备案善意第三人可以对抗吗
      商标转让合同未经备案善意第三人可以对抗吗一、商标转让合同未经备案善意第三人可以对抗吗根据商标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