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可以随意裁减人员吗?

公司可以随意裁减人员吗
  
  ?公司可能会因为经营需要等原因裁减人员,这会触碰到公司许多员工的利益,如果没有处理好的话将会引发许多问题。员工如果不幸是被裁减人员的其中一名,不仅会失去原先的一份较为熟悉的工作,还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严重的还会影响到职业规划、家庭生活。
  
  我国法律对公司裁员的数量和程序作了严格限制,只有在以下情况中,才可以进行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并且,公司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该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否则其解除合同是无效的。
  
  公司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被裁剪的人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公司要求支付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公司要求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支付补偿金的数额限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支付补偿金的时间限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最后,公司裁员的决定与员工的利益息息相关,若是公司不按规定进行裁员,员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的利益,若是协商不成,可以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解决。若涉及金额较大,可以咨询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律师,以得到更好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司法行政人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司法行政人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1、办案人员本身就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他自己虽不是当事人,但是本案当事人的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姊妹。......


·随着我国把醉驾入刑以后,生活当中很多司机都是存在一丝丝侥幸的
      随着我国把醉驾入刑以后,生活当中很多司机都是存在一丝丝侥幸的心理,有些时候认为自己可能喝一两口酒,并达不到酒驾或者是醉驾的标准。我国交警部门......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协议范本本合同由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年月日签署。合同双方:出让方:注册地址......


·合同上要不要写违约金?
      合同上要不要写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未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


·拒绝履行协议合同应付怎样的责任?
      拒绝履行协议合同应付怎样的责任?协议和合同都是在项目和交易等发生之前,双方经过相互协商、沟通,共同达成的内容,明确了双方在交易或项目进行中......


·在我国未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一、在我国未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在我国未办土地使用证应当采取的措施是:需要你和开发商共同申请办理,一般情况是开发商通知业主集体办理。依法登......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不同有几点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不同有几点一、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不同有几点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


·哪些案件会给开具民事诉讼不予立案通知书?
      哪些案件会给开具民事诉讼不予立案通知书?如果矛盾双方经过协调沟通后,无法解决问题,一方有权利诉诸法院,通过法律手段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


·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该如何认定
      对他人实施绑架的行为,会构成绑架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但是如果在绑架的过程中,把被绑架人杀死了,你知道这种行为该如何进行认定吗?这......


·欠条多长时间之后失效?
      不起诉欠条多长时间之后失效欠条本身并没有一个有效期,除非当事人之间有这方面的约定。不然,通常情况下,在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了欠条中的义务之后,......


·中国抢注商标维权办法是什么?
      中国抢注商标维权办法是什么?1、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2、若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