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小产权房产生原因?

小产权房产生原因?
  
  一、小产权房产生原因
  
  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2、擦边球的空间: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支付的征地费用);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二、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吗?能买卖吗?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由此看来,小产权房虽然不是违法建筑,但也是不能买卖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临沂的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临沂的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在临沂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因人而异的,不是统一规定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


·故意伤害轻伤批捕多长时间移送审查起诉
      一、故意伤害轻伤批捕多长时间移送审查起诉?批捕后一般2个月之内会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


·做生意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做生意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应该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货物验收单、欠款欠条、货款结算单等确凿证据,在多次催讨仍然无效的时候,就要在......


·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


·破产清算要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要多久?程序是怎样的?一、破产清算要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邢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邢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邢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


·一般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双方都会就交房的时间作出一个约定,作为
      一般在购买期房的时候,双方都会就交房的时间作出一个约定,作为开发商就要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商品房,否则就会对购房者构成违约,此时自然需要......


·有哪三类人限制减刑2023
      一、有哪三类人限制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


·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过户是否会受到影响
      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过户是否会受到影响一、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过户是否会受到影响?遗嘱没有公证房产过户不会受到影响的,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


·监察审查起诉会见具有哪些规定?
      监察审查起诉会见具有哪些规定?监察审查起诉会见具有的规定,包括是根据事实以及法律认为犯罪事实清楚的话,追究刑事责任的过程当中是允许辩护律师来进......


·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怎么界定
      在实施抢劫行为的时候,要求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来压制受害人的反抗,从而非法占有对方的财物。其中对暴力和胁迫手段您都是比较清楚的,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