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一、公司名称查询
  名称核准时,您需要准备:
  1、全体股东(法人+合伙人)的身份证原件
  2、法人及合伙人出资比例(百分比)
  3、拟订公司名称1-5个
  4、拟订公司经营范围的主营项目
  5、50元查名费
   二、名称核准下来后
  名称核准下来后,您需要提供:
  1、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2、法人简历一份,2寸照片2张、1寸1张
  3、验资报告(资信证明)
  4、 房屋产权证及房屋租赁合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产权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整个办证的流程
  查询企业名称→客户提供材料(一、二)→如果有特殊经营范围的需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卫防、消防、治安、环保、科委)→房屋租赁备案→验资(银行资信证明)→提交 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公安刻章→办企业代码→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税务登记证→通知领取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四、办理完毕的公司所包含的(行政部门签发)证件
  包含证件如下: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房屋租赁备案表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公司章4枚(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
  6、税务登记证
   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以上就是网站为您提供的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相信您浏览过之后便对“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材料”的这个问题大致了解了。公司注册流程其实并不复杂,你只需要根据流程一步一步来就好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合同法如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根据合同法如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根据合同法如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根据合同法区分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


·在我国汇票到底是什么意思
      虽然说汇票在当今市场当中已经属于一种最为普遍的票据类型,一般在国际贸易当中结算的时候都是使用票据的,所以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汇票主要就是用来异......


·恶意欠薪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恶意欠薪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犯罪构成(一)修正案(八)的规定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什么情况下可以随时辞职随时走如果遭遇用人单位以暴
      什么情况下可以随时辞职随时走如果遭遇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


·商品房买卖还没网签会备案吗
      商品房买卖还没网签会备案吗?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网签是不能备案的。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


·一、遗嘱律师一人见证效力合法吗?
      一、遗嘱律师一人见证效力合法吗?律师一人见证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有哪些一、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有哪些(一)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或......


·哪些情形延期交房可免责
      哪些情形延期交房可免责(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客服的客观情况。造成不可抗力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自然灾害,如洪水......


·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有罪吗
      一、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有罪吗?批捕只是有重大的犯罪嫌疑,要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必须要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


·劳动局管工伤认定吗,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如果所在单位在福利待遇方面为其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就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报销员工的医疗费用,但是既然涉及到第三方保险单位......


·赠与撤销权6个月适用于哪种情况?
      赠与撤销权6个月适用于哪种情况?一、赠与撤销权6个月适用于哪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