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道路通行条件是什么?

道路通行条件是什么
  
  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我相信也有人会记得一句话叫做“右侧车辆优先通行”这个法则,这句话并非万能,“右侧车辆优先通行”这句话其实是有先决条件,那就是没有任何交通指示或者交警指挥的情况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哪种著作权不可以发生转让
      哪种著作权不可以发生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中工作岗位大量缺人,在每个工作岗位中,负责人总会规定不会拖欠农民的误工费,不会拖欠工资,那......


·拨划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拨划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是多久?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


·股份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转让程序是怎样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不想继续持股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将手中的股份部分或者全部转让。股份转让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情,......


·他人借钱没有借条不还怎么办?
      想必您都有过朋友、亲戚、熟人等向自己借钱的情况,而我们总会因为相互间足够了解足够熟悉而忽略打借条这一行为,可是如果我们与对方撕破脸皮想要回借......


·公司开5000资资怎么计算加班费?
      公司开5000资资怎么计算加班费?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


·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赔付标准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数额不仅要考虑属于哪一级别的医疗事故,同时还要考虑是属于某一级别的哪一个等级。不同......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给?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出现合同纠纷如何解决?
      出现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在我国打架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当然谁都有属于自己的底线跟脾气,所以社会包括职场的各种规矩就是要我们学会克制自己的脾气,遇到矛盾本身也要学会用一种高情商的方式去妥善的解决,......


·监视居住的有碍侦查情形有几种
      监视居住的有碍侦查情形有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有碍侦查”:(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