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1、房产税征收范围:房屋房产税并不是对的房屋都征税房产税,而不仅仅是对城镇的商品房、经营性房屋征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房屋财产税,也是一种财产税,那么就是直接税;
  
  2、房屋房产税的征收标准:由于目前并无确定的征收标准,根据其他国家及试点城市的政策,大概的标准应该是从价计征或者房屋从租计征;房屋从价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屋余值计征。房屋从租计征是按房屋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
  
  二、房产税征收时间是什么时候?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综上所述,大家都对什么时候缴纳房产税有了一定的了解,及时的缴纳房产税,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大家一定要在有限期内缴纳。如果不是很明白是怎么计算房产税的,可以到相关的专业部门咨询清楚,不要让自己缴纳的不明不白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上一级医疗事故赔多少钱?
      法律上一级医疗事故赔多少钱一级医疗事故赔多少钱1、医疗费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


·离婚重新上诉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重新上诉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离婚重新上诉经济补偿标准是实际方面付出的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安徽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安徽五险缴纳比例是多少五险一金中,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


·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是什么?
      在处理诈骗案件时,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后,可以启动逮捕程序,这样防止其跑掉。一般来说,在未起诉之前犯罪嫌疑人会被关到看守所。在这段关押期间......


·税行政复议申请的规定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因为从事相关的经济活动,肯定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但是有时税务机关对于税费收取会存在一定的偏差,从而导致这类事情的发生引起群......


·公司债券期限注会核验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期限注会核验都有哪些规定一、公司债券期限《证券法》第16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


·公司隐名股东出资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公司隐名股东出资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公司隐名股东出资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


·遗嘱更改需要些什么手续
      遗嘱更改需要些什么手续一、遗嘱更改需要些什么手续?遗嘱更改不需要什么手续,立遗嘱人有权利更改或撤销自己立的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在哪些条件下保证人可追偿
      哪些条件下保证人可追偿保证原本是属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其效力原本不包括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但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着求偿权......


·乙方一次性给付给甲方 万元
      乙方一次性给付给甲方万元,此款为先前双方购买小区房产时甲方借给乙方之房款。二、双方位于小区的房产归于乙方名下,甲方自愿放弃对该房屋享有......


·机动车撞死人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机动车撞死人交强险怎么赔偿?一)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