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夫妻离婚了孩子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了孩子财产怎么分配?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和财产的分配法律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具体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才能更加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财产问题在分配的时候是夫妻两个人的事情,可是孩子的抚养权就不能只考虑自己的感受了,关键要看判给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本人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也要看有没有固定的工作,有没有照顾孩子的时间,应该站在孩子的角度上考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诈骗同时招摇撞骗的怎么处理?
      诈骗同时招摇撞骗的怎么处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数罪并罚。因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


·离婚打官司需要准备什么
      离婚打官司需要准备什么夫妻二人感情不合时往往都会选择离婚,放彼此一条生路。一般夫妻离婚都会采取协商的方式,如果二人在协商阶段闹得很僵就会找到......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金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一般什么行为是重婚罪?
      一、一般什么行为是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


·法警子女当律师要回避么?
      法警子女当律师要回避么?不需要,法警不属于法院执行人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


·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为他人担保,担保合同的效力及责任承担
      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证明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证明包括哪些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的养老保险金如何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已经明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作为夫妻双方的共......


·派出所行政处罚多少钱100元可以吗
      我们都知道,做错了事就要接受相对应的惩罚。比如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你犯了事,相对应的行政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对你做出判决。有可能是拘留或者是交......


·指定的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一,指定的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是不是基准?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中本人工资是不是基准?工伤鉴定标准十级的赔偿是以本人工资为参考基数进行计算的。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