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工伤保险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非法用工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
  
  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三、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由于下列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什么意思?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什么意思?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指在犯罪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投资入股的风险有哪些,该如何防范?
      投资入股的风险有哪些,该如何防范?现在很多投资者有一定经济实力后,都会选择进行股权投资,通过以货币的形式投资入股某个企业或者项目,以换取较......


·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时间应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时间应该怎么办一、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哪个有效?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生效时间。二、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


·妻起诉丈夫财产损坏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妻起诉丈夫财产损坏侵权的情形有哪些?妻起诉丈夫财产损坏侵权的情形主要有:1、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常见的是夫妻一方擅自变卖房产,因为......


·管辖移送中撤诉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管辖移送中撤诉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管辖移送中撤诉不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需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撤诉,在人民法院已经宣判裁决之......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


·110管非法集资吗?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是一种通过虚假宣传、高额回扣吸纳和骗取资金的非法行为,甚至还会打着各种口号吸引人们,导致大量受害人参与,且一般损失的财产都较大,最后......


·抵押权优先受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生活中,一提到抵押,就会想到经济纠纷,借钱欠钱还不起还不起,导致把家里的值钱的抵押出去。那么抵押在法律中具体的作用是什么呢?抵押权有什么......


·增值税不是买方和卖方都需要缴纳的
      增值税不是买方和卖方都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是由卖方缴纳,但是由买方承担。卖方在售出商品的价格实际上是已经包含增值税的价格。根据《中......


·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自治吗
      法律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自治吗可以,并且业主自治对物业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物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业主自治是物业......


·一、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能查封吗?
      一、父母债务子女名下房产能查封吗?父母欠债,房子是儿子的名字法院无权查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其物权就归儿子所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