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聘任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吗

聘任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吗?聘任退休人员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因为双方建立的也不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医疗保险待遇等。此外,超过60周岁的再就业人员,不能称为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后遇到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诉至法院。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2、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5、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则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等。但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6、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来规范调整。对于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这部分员工来讲,要求单位跟自己签劳动合同的想法本身就是错误的,在劳务关系中,用人单位没有义务也不能再去给当事人参加社会保险了,不过,双方签书面的劳务协议还是很有必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
      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一、晋安分局故意伤害刑拘多久?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但接下来有可能被逮捕、判刑。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


·一、人伤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人伤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流程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在高速公路入口没有进入收费站倒车的,应当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以下罚款。高速公路的入口,是专门供进入高速公......


·一、老公起诉离婚如何应对?
      一、老公起诉离婚如何应对?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离婚是必然的选择,那么就可以建议女方委托律师应诉,争取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判决时争取......


·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一、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擅自设......


·专利的分案申请
      专利的分案申请,是指申请人申请的专利包括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与专利通知之日起两个月......


·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一、什么是公司设立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


·重庆社保补缴挂靠有什么优势?
      重庆社保补缴挂靠有什么优势?社保的补缴挂靠其实就是找社保代理代为补缴社保费用。其优势如下:1、社保代理对企业的帮助是:提高效率,规避风险,......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


·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是什么
      生活中遇到民事纠纷问题的话,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来解决纠纷问题,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司法的方式来处理这些问题,司法方式解决这些问题的话大多时候......


·知识产权的分类
      知识产权的种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划分标准,国际法和国内法是划分的根据。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成果即WIPO所划定的范围,但给予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