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商标侵权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证据交换。
  
  5、开庭审理。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商标侵权如何证据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8条: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的程序:
  
  (1)管辖:向有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申请: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应当递交书面申请状并交纳费用,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3)裁定及通知: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书面裁定。
  
  (4)裁定的执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5)裁定的解除: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被告不存在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怎么办?
      被告不存在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怎么办?按照民诉法规定,具备诉讼主体条件的当事人包括法院、原告及被告等。只有原告被告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案件才能继续......


·遗嘱有律师见证就是合法的吗?
      遗嘱有律师见证就是合法的吗?遗嘱有律师见证是合法的,但前提是需要满足见证人的条件。根据《继承法》第18条,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


·医疗过错官司怎样打?
      医疗过错官司怎样打?医疗过错官司怎样打?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处理该类案件提供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司法依据。该规......


·法定代表人有哪些权利?
      一般一家企业只有一个法人代表,也就是法定代表人,当然就法定代表人来讲,其实日后也是允许进行变更的。法定代表人在代表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是不需要......


·履约保函过期怎么办
      履约保函过期怎么办履约保函对于我们大部分老百姓而言,都是一个十分陌生的概念。其实,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当中,企业双方经常发生这样那样的产销合......


·建筑工程招标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招标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具体流程是什么?一、办理公开招标应携带资料:1、初步设计批复或方案批复(有规划许可证的请提供规划许可证);2、开......


·信用卡诈骗自我辩护可以吗?
      信用卡诈骗自我辩护可以吗?辩护是刑事诉讼法的术语。自我辩护,是法院赋予被告人的权利。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


·职工加班工资什么时候发放
      职工加班工资什么时候发放?加班工资的发放时间通常都是月底或月初,加班工资是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


·如何计算合同中的实际损失?
      如何计算合同中的实际损失(一)、实际损失:实际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的损失。1,直接损失: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讯问后可以不拘留吗?
      根据法律规定讯问后可以不拘留吗?根据法律规定讯问后可以不拘留,讯问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


·房屋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吗
      房屋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吗?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