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还可以再公诉吗

检察院刑事赔偿决定书还可以再公诉吗可以的,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请求人死亡或者其主体资格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立案。二、刑事赔偿决定书范文(一)首部1.人民检察院的名称: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各地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前应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赔偿请求人为外国人时,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前均应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样。2.文号:由制作刑事赔偿决定书的人民检察院的简称、案件性质(即“赔偿”)、办案年度、案件顺序号组成。其中,年度须用四位数字表达。文号写在该行的最右端,上下各空一行。(二)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  应写明赔偿请求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三)申请赔偿具体事项及理由  应写明赔偿请求人___(姓名或名称)于____年__月__日,以(申请赔偿理由)为由,要求本院(申请赔偿的具体事项)。(四)确认的事实和根据  写明经审查查明的具体事项(叙述确认的侵权事实,以及认定的依据)。(五)决定赔偿或不予赔偿的法律根据、理由和内容写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_条的规定,本院认为:(决定赔偿或不予赔偿的理由)。现决定如下:  (决定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内容)。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本院受理赔偿申请两个月的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名称)申请复议。(六)尾部1.刑事赔偿决定书应当加盖人民检察院的院印。2.刑事赔偿决定书的年月日,为签发决定书的日期。刑事赔偿决定书是检察院做出的判决,当事人在拿到之后,如果不知道该怎么办,建议在第一时间找律师来咨询一下,又不服气的,也可以让律师代为诉讼。虽然说赔偿决定书不限制具体的申诉期限,但是建议有问题及时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法典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内容是什么?在我国,从小学在开始学校都提倡去见义勇为,要敢于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事物变得愈发的......


·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致轻伤怎么判
      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致轻伤怎么判?持刀伤人致轻伤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一、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前置程序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前置程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纠纷是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问题的纠纷,包括农田权属、山林权属、水域权属等。一般来说,土地所......


·工期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工期索赔程序是怎样的?一、工期索赔程序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


·我国法律规定怎样申请专利保护?
      我国法律规定怎样申请专利保护?1、提供交底书,委托代理机构撰写申请文件,一般要20天-一个月时间(不委托代理机构的可以省略这一步骤);2、递交申请文件......


·正本提单什么时候出
      正本提单什么时候出在外贸交易中,正本提单是不少朋友的选择。正本提单有严格的提单制度,确保出口和进口货物的严格规范。对出具正本提单的时间也规定......


·股权转让违约印花税是什么?
      股权转让违约印花税是什么?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股权转让越来越频繁,而股权转让需要相关的书据,相关的书据按照我们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是要贴......


·医院医疗过错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院医疗过错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一、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


·被侵犯肖像权该如何维权?
      被侵犯肖像权该如何维权?无论是谁,他的肖像权都是受到了法律保护的。而除了自己之外,其他的人是不能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


·被宣告死亡继承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踪人被宣告死亡的,继承开始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的,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