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是什么

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区别是什么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入,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即遗赠扶养协议是相互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相应遗产,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果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遗赠的财产发生灭失,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签订扶养协议的,一般都是没有儿女的老人,为了年纪大的时候,可以得到别人的照顾,在双方协议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完成时,该协议书就开始生效了,不过在双方协议之后,也是可以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事故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医疗事故具有的特征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的财产,那总是少不了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的,其中就包括了对共同房产的分割。由于房产的性质较为特殊,因此,往往在......


·前妻的儿子能继承遗产吗?
      一、前妻的儿子能继承遗产吗?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


·一方有婚外情法院会判离婚吗
      据调查,现在很多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是有婚外情行为的,那要是生活中发现一方有婚外情的话,此时起诉到法院,是否一定就会判决夫......


·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判刑规定是什么?
      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判刑规定是什么?故意杀人犯罪预备判刑规定是按照故意杀人罪从轻处理。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


·离婚后起诉孩子探视权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后起诉孩子探视权需要什么材料?要在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法院执行。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因贩毒刑拘能消除案底吗
      因贩毒刑拘能消除案底吗一、因贩毒刑拘能消除案底吗?刑拘没有案底,刑事拘留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犯罪的处罚措施,所以刑事拘留是没有案底的......


·石油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石油购销合同范文是怎样的?石油购销合同书范文:石油购销合同书甲方:(买方)乙方:(卖方)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


·建造师挂靠违法了吗
      建造师挂靠行为是违法行为。具体规定是,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狗仔侵犯肖像权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发现一些狗仔跟踪明星,然后进行明星日常生活的一些报道。实际上对于明星来说,他们厌恶这种行为已毕竟对于他们的日常......


·公婆死后财产怎么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婆死后财产怎么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公婆死后,对于继承而来的公婆遗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除非有遗嘱指明只给其儿子一人。婚姻法第十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