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欠钱不还也没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也没欠条怎么办?欠钱不还也没欠条,可以提交其它的证明材料来进行起诉,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录音、短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可以找借款人协商,通过录音或其他记录方式确定你们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或通过向对方书面方式催要,让对方签字确认等。二、对于欠钱不还的相关证据认定法律有哪些?《最高人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第十五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相关事项,特别是对于没有欠条的情况下,虽然不能直接证明债权关系,但存在其它证据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判决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是怎样的违约金是指当事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是怎样的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


·民事调查取证申请书的规定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当公民发生冲突时一般都会进行和解和民事协商来解决纠纷。而民事协商的过程则需要进行充分的民事调查。民事调查也需要向有关部门递交民......


·怎么认定租房合同无效
      怎么认定租房合同无效租房合同是否无效,首先应看是否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即: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


·无论从事哪一种性质的生产经营活动,我们念叨最多的最应该挂在心
      无论从事哪一种性质的生产经营活动,我们念叨最多的最应该挂在心上的头等大事就是安全问题,但是尽管努力避免,在生产经营中由于外在或者是内在的原因......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医疗事故鉴定该注意些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该注意些什么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


·银行毁约房贷合同银行需要负责吗
      一、银行毁约房贷合同银行需要负责吗不用负责,现在银行办理贷款,一般是采取一次性办理,所有需要签字的地方,在办理贷款是一次性全部签完。然后......


·销售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合同可以吗
      销售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签合同可以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


·计件工资的加班费怎么算
      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计件的方式发放的,比如按提成计算工资的销售人员就是属于计件工资。我们知道,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要给员工加班费,但是......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有效期我国的诉讼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有效期我国的诉讼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有时会使受害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么,现有的法律中,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在我国杭州网贷被骗怎么办?
      其实当我国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之下金融行业呈现出如今繁荣的发展是一个必然的结果的,在传统银行贷款的特别严格的条件限制之下,网络贷款正好是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