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上年度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报

上年度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报
  
  一、上年度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报?
  
  第一步:准备申报
  
  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2)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
  
  3)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步:确认信息
  
  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第五步:提交申报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二、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费用有哪些?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上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在上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在上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工作不会是在当年进行的,上年的个人所得税到今年核算清除以后进行退税是合理的,因为个人所得税当中的很多专项扣除费用都不能提前扣,实际发生了以后才能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大连市工程质量手续如何办理?
      大连市工程质量手续如何办理?一个工程存在的价值在于其拥有较好的质量,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则不仅会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影响,也会危及到人们的......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该怎么办
      租房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该怎么办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


·一、梅州离婚抚养费标准什么样的?
      一、梅州离婚抚养费标准什么样的?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


·债务纠纷中借条没有期限吗 一、债务纠纷中借条没有期限吗?
      债务纠纷中借条没有期限吗一、债务纠纷中借条没有期限吗?借条中应该约定还款期限,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要求还款。根据《合同法》第二......


·两儿子离婚法院怎么判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判决。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


·新婚姻法 财产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新婚姻法之所以要对夫妻之间的财产问题进行详细的划分,就是为了避免有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针对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双方......


·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情形有几种
      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情形有几种《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


·买的期房可以卖吗,期房能进行转让吗
      期房就是指那些尚未修建好的房产,这是与现房相对的概念。一般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取得相应资质后,才能进行期房的销售。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讲,买的期房可......


·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申请认定,那么员工本人可在事故发生后......


·撤销监护权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撤销监护权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撤销监护权的法定情形是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


·汽车理赔需要注意什么?
      汽车理赔需要注意什么?汽车理赔六大注意事项一、车险理赔应注意及时报案,同时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否则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