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才会跨省办案?

网络诈骗多少金额才会跨省办案?网络诈骗金额两千元以上才会跨省办案,此时满足网络诈骗案件的立案标准。不管案件大小,只要满足立案标准,确定涉嫌犯罪,就可以跨省抓人。刑事犯罪案件,不论大小,都是对社会危害较大的犯罪问题。只是,因案件大小不同、性质严重性不同,投入的警力会有所区别。二、检察院跨省办案程序是怎样的?1、各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犯罪案件中,需自行到外地拘捕人犯时,应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到外地逮捕人犯手续的几项规定》办理。执行拘捕的人员应当携带有关的法律文书,以及工作证、介绍信和人犯犯罪的主要材料等,与人犯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联系办理。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执行拘捕的人民检察院不能出具人犯犯罪的主要材料的,应当及时向人犯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2、人民检察院需要到外地执行搜查任务和讯问被告人的,执行人员应携带有关法律文书、工作证,以及有介绍案情和执行搜查、讯问目的、要求等内容的公函,与当地人民检察院联系。3、人民检察院到外地追缴赃款赃物,应当请当地人民检察院协助,并出示有关的案件材料和办理必需的法律手续。4、人民检察院到外地问询证人时,不得以各种理由将证人带回本地询问。5、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外地检察机关拘捕人犯、搜查、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调取证据、追缴赃款赃物等执法活动要积极予以协助,不得违法阻挠、刁难。6、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不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违法办案,或违法阻挠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或领导者的责任。对于已经满足了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标准的犯罪案件,若发现实施诈骗行为人在异地的,此时公安机关可以跨省办案。其他对社会具有危害性的刑事案件也是如此,只要具有管辖权,发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异地的,就一跨省办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离婚协议要不要公证
      生活当中,很多人会把房子的产权进行公证,或者是其他的物品,都可以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手段,被公证过后,就代表具有了法律效益,是受法......


·法律规定强奸罪减刑是否可以?
      我们发现有的罪犯在服刑的过程中会被提前释放,而有的则减少了实际服刑的刑期。其实无论是针对假释还是减刑,法律中都是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对强奸罪......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第二层次,......


·网站发帖子被告名誉权合法吗?
      网站发帖子被告名誉权合法吗?一、网站发帖子被告名誉权合法吗?网站发帖子被告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只要有合法的证据,这种做法是合法的。人民法院......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监外执行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


·在我国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司法机关其实高度的关注各地方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设状况,相信有很多人都在生活当中有通过法律援助的这个渠道争取到了司法界对自己公正的审判。只......


·民法典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对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都做了规定,对于诉讼时效也做出了一定的调整,那么《民法典》诉讼时效都有哪些具......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
      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一、机动车京牌继承外地人可以吗?汽车牌照是行政许可,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可以继承,车辆才可以继承。遗产是......


·公开的认罪悔改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公开的认罪悔改可以从轻处罚吗?公开的认罪悔改可以从轻处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


·一、两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两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两牢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


·销售假药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违法所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违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正是这个根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