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安全生产事故中重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安全生产事故中重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安全生产事故中重伤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安全生产事故中重伤认定标准是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结果书。我们国家关于中商和轻伤的严重程度是有人体方面的伤残等级标准的,严格按照其中的标准来进行执行,当然的也是有司法鉴定机构的人员出具专业的结果意见书进行参考。
  
  二、安全事故的认定规定是怎么样的?
  
  1、肢体残废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肢体虽然完整,但是已丧失功能,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肩关节强直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肘关节活动限制在伸直位,活动度小于90度或者限制在功能位,活动度小于10度;
  
  (三)肱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上肢功能;
  
  (四)前臂骨折畸形愈合强直在旋前位或者旋后位;
  
  (五)前臂骨折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六)前臂软组织损伤致使腕和掌或者手指功能严重障碍;
  
  (七)腕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八)掌指骨骨折影响一手功能,不能对指和握物;
  
  (九)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手除拇除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十一)髋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二)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屈曲超过30度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三)任何一侧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造成旋转不稳定,其功能严重障碍;
  
  (十四)踝关节强直、挛缩畸形或者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十五)股骨干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近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十六)股骨颈骨折不愈合、股骨头坏死或者畸形愈合严重影响下肢功能;
  
  (十七)胫骨骨折并发假关节、畸形愈合缩短超过5厘米、成角畸形超过30度或者严重旋转畸形;
  
  (十八)四肢长骨(肱骨、桡骨、尺骨、股骨、胫腓骨)开放性、闭合性骨折并发慢性骨髓炎;
  
  (十九)肢体软组织疤痕挛缩,影响大关节运动功能,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
  
  (二十)肢体重要神经(臂丛及其重要分支、腰骶丛及其重要分支)损伤,严重影响肢体运动功能;
  
  (二十一)肢体重要血管损伤,引起血液循环障碍,严重影响肢体功能。
  
  2、容貌毁损
  
  眼部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二)任何一侧眼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三)眼睑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四)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五)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
  
  耳廓毁损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一侧耳廓缺损达百分之五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总面积超过一耳百分之六十;
  
  (二)耳廓损伤致使显著变形。
  
  其他面部损毁的具体情形是:
  
  (一)鼻缺损、塌陷或者歪曲致使显著变形。
  
  (二)口唇损伤显著影响面容,
  
  (三) 颧骨损伤致使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1.5厘米;颧骨骨折错位愈合致使面容显著变形。
  
  3、丧失听觉
  
  (一)损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在91分贝以上。
  
  (二)损伤后,两耳语音听力减退在60分贝以上。
  
  4、丧失视觉
  
  (一)损伤后,一眼盲;
  
  (二)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
  
  第二十条 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5、功能丧失
  
  当代社会,不管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民事方面的一些导致人员受到伤害的情况,需要进行赔偿的时候,都首先需要确定伤残的严重程度,这个时候就需要专业的司法鉴定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人担任多家公司法人可以吗?
      众所周知,作为公司组织形式的公司法人,在公司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公司法人享有权利,也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很多人有疑问,一人担任多家公司法......


·父母财产子女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父母财产子女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有哪些?
      原告向法院起诉控告被告人罪行,法院是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进行判案的。原告提供的证据需能充分证明被告的罪行,而且这些证据是非法证据排除外的合法......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  我们提醒您: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旦法院受理了起诉,那么就会进入诉讼程序。而当事人在起诉的时候,也是需要向法院交纳一定费用的。那究竟夫妻中的一方去法院......


·一次性给付
      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


·醉酒撞人交强险赔偿吗?
      都知道醉驾对于人们的影响是很大的,无论是身体上的影响还是对以后工作的影响等。那么关于醉酒撞人交强险赔偿吗?我国保险法中规定了对于行为人醉驾导......


·韶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韶关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目前全国上下,征用土地在全国各地都是是常见的一种现在化发展的现象,但是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在他们原本的生......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


·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金额是怎样的
      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金额是怎样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


·旅游合同纠纷选择侵权之诉管辖如何确定?
      旅游合同纠纷选择侵权之诉管辖如何确定?旅游和纠纷选择侵权之诉提起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