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怎样申请监护人才算是合法的?

怎样申请监护人才算是合法的?
  
  一、怎样申请监护人才算是合法的?
  
  ⑴必须经过有关组织予以指定。对于未成年人,要先由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于精神病人,要先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能受理。未经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法院确定监护人要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二十七条来进行确定指定监护人的顺序。
  
  (3)如果是被指定人不服的,还应当在接到有关组织关于指定监护的通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
  
  二、监护人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监护人就是专门来保护被监护人的,但如果要申请监护人的话,就必须要符合条件而且所指定监护人的范围也必须要在法律所规定的条款之中,对于指定监护人一般要向法院进行申请,只要确定成功那么就需要履行自己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位工资申报是什么意思?
      职员的工资是有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申报的,只要满足了上税的要求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标准纳税之后,再向职员支付工资。尽管职员的工资都是需要进......


·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立遗嘱?
      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立遗嘱?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在法律上就没有所有权,通过立遗嘱处置按照民法典是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也就是所立遗嘱无效。换句话......


·现役军人离婚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由于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到了法律的重点保护,因此不管是在结婚还是离婚方面,其实都是有更为严格的要求。而要是现役军人离婚的话,此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与......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
      农民拒绝征地如何处理农民不同意征地的,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


·结婚登记可以预约吗
      结婚登记可以预约吗一、结婚登记可以预约吗?结婚登记是不需要预约的,直接带好证据去民政局登记就可以了。二、结婚登记程序结婚登记地点:......


·借条丢失写收条应该怎么写
      债务人在还款时,债权人应该据实写清收到还款的实际金额、并注明《借条》确实已经遗失等事项。举个例子,题目为《收条》。无法退回借条,现声明原借条......


·无偿使用照片肖像权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无偿使用照片肖像权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一、无偿使用照片肖像权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无偿使用照片肖像权合同肖像使用方(以下简称为甲方):联系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费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费的问题一、承包费管理办法(一)为了加强郊区农村土地承包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规......


·丈夫是军人怎么离婚,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军人职位的特殊性,因此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是做了特别的保护的,如果军人的配偶想要和军人离婚,是必须经过军人本身的同意才行。那么,当丈夫是......


·起诉抚养费胜诉对方仍不给怎么办?
      起诉抚养费胜诉对方仍不给怎么办?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


·偷砍树木最低立案标准是什么
      偷砍树木最低立案标准是什么肆意破坏砍伐树木,数量较大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对于破坏者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管制,并赔偿金额。数量巨大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