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人员泄露商业秘密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泄露商业秘密给权利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如果泄露商业秘密造成权利人损失较重的,根据具体情况,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按照法律上的规定,将要承担以下的刑事责任: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要受到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还要处罚金或者单独处罚金;给权利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就可能要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且判处罚金。
  
  (2)明明就知道或者应该是知道上面行为,还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将会被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3、行政责任,泄露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可以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接下来有关部门就会根据泄露秘密的情形,对侵权人做罚款等处罚。
  
  二、企业发现商业秘密泄露该怎么维权
  
  1、民法救济
  
  如果像员工跟公司有签订保密协议的,那就根据合同的约定,如果员工违反了保密条款,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可以根据保密合同的约定,或要求商事仲裁或进行诉讼,要求员工赔偿相应的损失。
  
  如果有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公司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员工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刑法救济
  
  如果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比较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并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3、行政法救济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暂行规定》,公司认为其商业秘密受到侵害,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查处侵权行为。
  
  公司因损害赔偿问题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调解请求,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4、劳动法救济
  
  公司员工在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与合同终止后,违反公司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保密合同或者竞业禁止合同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违反上述约定的员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技术人员等可能会在工作过程之中解除到商业机密的职员,在入职之前就需要签署保密协议,一旦职员泄密,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所致,公司管理者都可以按照当初签署的保密协议处置泄密者。泄密行为实施后,造成的损失不同其承担的责任也会存在差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丈夫不养家妻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一段良好婚姻的基础,然而婚后很多夫妻都会面临一系列矛盾,致使双方关系破裂。在中国传统观念中,都是丈夫赚钱养家,那么如果丈夫......


·现在的社会
      现在的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场面,但随之而来的是老龄化问题,在许多农村中,青壮年都选择进城务工,只剩下许多老人留在村子里,逐渐变成了......


·人伤交通事故理赔项目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伤交通事故理赔项目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


·协商变更抚养权程序
      协商变更抚养权程序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问题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再进行公证。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


·劳动诉讼费上法院收费标准是多少
      劳动诉讼费上法院收费标准是多少劳动诉讼费上法院收费标准是10元。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产品责任纠纷的解决途径是怎样的?
      产品责任纠纷的解决途径是怎样的?一、产品责任纠纷的解决途径1、协商发生产品责任纠纷,可以协商解决。2、诉讼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不具备担任辩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实践中,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通常都是专业的刑辩律师,但除此之外其他的符合条件的人,也是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但此时法律规定了一些不具备担任辩护人......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怎么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怎么处理?工程因为出现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该需要立即对其进行处理。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应该采取哪些措......


·房屋拆迁赔偿合同违约怎么办?
      房屋拆迁赔偿合同违约怎么办?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


·短信微信可以当作证据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


·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在双方签订合同后,要对所签订的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