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不是故意造成轻伤二级会被判刑吗

不是故意造成轻伤二级会被判刑吗?过失致人轻伤二级不会被判刑,过失致人重伤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过失致人轻伤二级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二、过失致人重伤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有哪些区别?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当事人是不是故意造成别人轻伤二级的,这也不是凭据当事人的口供确定的。不过,在过失造成他人轻伤二级的情况下,如果拒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受害人还是可以通过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医疗事故怎么鉴定2023
      一般医疗事故怎么鉴定1、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


·申请做司法鉴定有哪些程序
      现在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将选择诉讼来解决矛盾或者纠纷。我们知道很多时候处理纠纷都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做司法鉴定,需要提出申请,然后按照规定......


·租赁合同上没有违约金吗?
      租赁合同上没有违约金吗?有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盗窃作了笔录和解会留案底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一、如果盗窃数额不大,还未构成盗窃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未触犯《刑法》,不会留案底。其二、如果构成盗窃罪,则会有......


·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
      一、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甘肃省甘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省甘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在我国,如果政府要将老百姓所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建设公益项目,应对被征收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保障被征收人员......


·刑事案件如何赔偿民事赔偿
      刑事案件如何赔偿民事赔偿一、刑事案件如何赔偿民事赔偿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


·指示交付的客体是什么?
      指示交付的客体是什么?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


·事实婚姻补办结婚证之前如何分割财产?
      一、事实婚姻补办结婚证之前如何分割财产?事实婚姻补办结婚证之前的财产分割也是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


·闯黄灯扣分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闯黄灯扣分是否有这样的规定交通法规是您必须足够重视的,通则也要积极的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随意的味道交通规定,不要闯红灯。但是随着交通法规越来越......


·公众号用有商标的名字算侵权吗
      是侵权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