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违反了什么可以撤销监护权?

违反了什么可以撤销监护权?违反了保证被监护人生命安全、财产权益不受侵害等条件时可以撤销监护权。具体可以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监护关系成立后,得因法定缘由而终止。出于监护人方面的原因有:死亡,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法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亲属关系消灭,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而辞去监护职务或依法被取消监护人资格等。二、怎么确定监护人1、未成年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对精神病人设立的监护人。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相同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其法定监护人应该是其父母。但要是被监护人是精神病人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其监护人为配偶,在没有配偶的情况下,父母或子女就作为监护人。一般在具有上述几种情形的时候,往往就可以撤销监护人,并重新确定监护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方允诺与好意施惠的区别是什么?
      单方允诺与好意施惠的区别是什么?单方允诺是具备有偿性质的约定,受法律的约束,好意施惠则是无偿自愿的赠与,不受法律的约束,更多从人道主义出发。在......


·一、对二次醉驾怎么处罚?
      一、对二次醉驾怎么处罚?不论饮酒驾驶、醉酒驾驶,一旦被查处,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生;经学习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再次饮......


·一审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


·刑法中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中关于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


·抢劫金额达到多少判刑 抢劫罪如何判刑?
      抢劫金额达到多少判刑抢劫罪如何判刑?抢劫除了会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以外,同时对财产权也是进行了侵害的,而在涉及到财产方面的犯罪时,一般定罪处......


·网络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科学技术的发展是把双刃剑,既能为人类生活带来便捷,也会造成个人信息在不经意间泄露,而个人信息的泄露会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隐患。个人信息的泄露我......


·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
      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不超过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不超过六个月,有......


·1亿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需要立即缴纳吗?
      1亿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需要立即缴纳吗?不需要,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


·Logo仿设计算侵权吗
      只要符合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就可以构成侵权。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需具备的条件。它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


·一、婚前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一、婚前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婚前出轨行为并不构成法律规定的有过错方,所以离婚财产分割还是应当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来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即......


·立功认定申请书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侵害国家利益的、威胁国家安全的、损害人们利益的、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这类犯罪的处罚十分严格,最高可以判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