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老年人遗嘱公证的录音录像规定是怎样的?

老年人遗嘱公证的录音录像规定是怎样的?
  
  一、老年人遗嘱公证的录音录像规定是怎样的?
  
  老年人遗嘱公证的录音录像规定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为: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二、公证遗嘱怎么办理流程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遗嘱人提供或者公证人员代书、录制的遗嘱,符合代书遗嘱条件或者经承办公证人员见证符合自书、录音、口头遗嘱条件的,公证处可以将该遗嘱发给遗嘱受益人,并将其复印件存人终止公证的档案。
  
  擦去录音方式公证遗嘱的,全程必须要录像,否则该遗嘱无效。并且录音、录像设备的质量好坏,通过此种方式订立遗嘱的时间等都是影响该遗嘱有效性的因素。若是在公证后又拼接了该录音的,那么该遗嘱即使已经被公证,也不会具有司法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广西南宁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一、广西南宁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1、基本养老保险是单位缴纳21%,个人缴纳8%;2、基本医疗保险是单位缴9%,个人缴2%;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
      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负什么样的责任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怎样要求交通事故赔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但随着机动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变得频繁起来。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应该怎样要求......


·异地违章停车如何处罚
      如果只是违章停车,一般是会进行罚款而不进行扣分的,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在当地的交管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在网上进行处理。车辆违章是指机动车违反道路......


·双方打架我先动手怎么划分责任?
      双方打架我先动手怎么划分责任?双方打架我先动手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双方受到伤害的程度来进行,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导致这个事情发生的主要调试者他是承......


·一、海淀区两限房怎么过户?
      一、海淀区两限房怎么过户?2019年海淀区两限房的过户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怎么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


·抵押担保责任有哪些
      抵押担保责任有哪些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是担保人将物品作为债权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债务人并不转移这一物品的所有权,债权人只享有变卖该财产的有......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1、直接起诉期间(1)当事人应当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当事人申请行......


·一、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认定依据是什么?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可以吗
      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可以吗?婚前按揭房婚后可以加名字,加名字的流程是: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程序请咨询贷款的银行。2、带好双方的结婚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