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具体包括哪些
一、效力待定合同具体包括哪些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因此,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在民法通则中,这类主体所为行为被列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对此作了补正,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
关于无代理权人所订立之合同,《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明确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行为可能由于行为完成后发生的某种法律事实而完全不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
二、原本是未成年人做了效力待定合同,成年了本人能否予以追认?
在未成年时所签订的合同,在追认权行使时效内,自己已经成年了,可以追认合同有效,但合同明确由监护人追认的除外。
效力待定合同需要追认。根据合同法规定未经依法追认的效力待定合同,当然无效。经依法确认后,该合同有效。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未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有效的追认:
1、追认的意思表示向谁作出的问题。效力待定合同有不同类型,而且每种类型的合同中又有不同的情形,因此追认的意思表示向谁作出也应有所不同。
2、追认的意思表示方式问题。采取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取决于追认权人。但不管采取何种形式,作出意思表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且为效力待定合同的相对人所知晓。
3、追认权的行使时间问题。一般情况下,追认权的行使时间以追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效力待定合同存在时开始。在相对人催告的情况下,追认权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届满时消失。
效力待定合同虽然从实质上讲是一种无效合同,但此种合同存在的瑕疵是可以修正的,许多情况下并不损害权利人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权利人和相对人也追求合同有效的法律效果,基于维护交易秩序和保护相对人利益考虑,合同法将此类合同定只要采取补救措施即对合同瑕疵进行修正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伪劣产品是不是商品?
伪劣产品是不是商品?一、伪劣产品1、伪劣商品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
·职务侵占必须达到多少才立案
职位侵占必须达到六万元以上才立案。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百万元以上为数......
·国家赔偿实行原则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实行原则是什么?国家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定国家赔偿是否执行的前置标准,这其实中更加详细的的解释了,国家赔责任原则不仅仅局......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浦东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代理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
·司法鉴定不服提出异议的时间期限是多久?
一、司法鉴定不服提出异议的时间期限是多久?司法鉴定不服提出异议的时间期限是:一般是10—15日,在鉴定书结尾会有通知。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
·刑事起诉是向谁提起 刑事案件起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是属于刑事案件当中的自诉案件,那么允许受害人自己去起诉,不过就刑事起诉向谁提起这个问题,却是困扰了大部分人的。除此之外,关于刑事案件起诉......
·哪些属于交通事故工伤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是否在上班途中、是否因本人原因造成的等,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交通事故工伤?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时候也......
·构成重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构成重婚的情形包括哪些一、构成重婚的情形包括哪些《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劳动合同备案解除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劳动合同备案解除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劳动合同备案解除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新签劳动......
·广东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造成死亡越来越大的凶手,造成死亡后,家属会陷入悲痛之中,但是同时不要忘记了交通事故死亡额赔偿金,广东出台最新的关于死亡赔偿金......
·审查起诉结束后怎么处理?
一、审查起诉结束后怎么处理?一般来说,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审查起诉,应当首先全面阅卷,找出疑点、矛盾后,再有的放矢地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