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条件具体是什么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让员工走人。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辞退要满足什么要件一般来说,企业在试用期通过考核不合格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四个法律要件:一是相关劳动合同等书面规则中须对录用条件进行约定或规定;二是有证据证明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三是在员工试用期届满之前进行考核并作出解除通知;四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在试用期届满之前交由员工签收或是公告。因此,员工入职前,企业就应明确录用条件和岗位职责并进行公示。设定有效的录用条件,才能避免发生争议时既缺乏理由又缺乏证据。录用条件最好有书面文件,可以是招聘广告、岗位说明书,并最好在劳动合同中进行必要细化。同时,要建立一套试用期的绩效评估制度,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法。用人单位制定的考核内容、评分原则及决定劳动者是否最终被录用的客观依据,应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企业对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也要行使告知义务,绝不能暗箱操作。从实际情况来看,有部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劳动者表现的十分随意,并没有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操作,另外在试用期内也没有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福利待遇。这些都是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事情,而作为劳动者若发现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向单位主张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规定几岁才不算童工
      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法律相对完善的中国,童工依然普遍存在我国多个地区,并已经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童工的生存发展环境都相当的恶劣。即使很多人都知......


·一、在开车之前喝4两白酒算醉驾吗?
      一、在开车之前喝4两白酒算醉驾吗?在开车之前喝4两白酒不一定算醉驾,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公司法关联交易无偿怎么办?
      公司法关联交易无偿怎么办?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依法办事,我国制定了公司法,在2018年也修改了相关的规定。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国内的公司和国外......


·撞死人不赔钱坐几年牢
      撞死人不赔钱坐几年牢一、撞死人不赔钱坐几年牢撞死人不赔钱坐几年牢,与撞死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以及犯罪情节有关。驾车撞死人的行为最常见的就......


·醉驾取保候审要符合哪些条件
      醉驾取保候审要符合哪些条件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股权质押协议范围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协议范围是怎样的?一、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通俗地说,股权质押就是把......


·母亲去世后财产如何划分:
      母亲去世后财产如何划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母亲去世后,原共同财产的一半由父亲继承,剩下的财产由父亲、子女和母亲的父母平均分割。有特殊......


·向人借钱的借条应该怎么写?
      向人借钱的借条应该怎么写?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


·判刑了还需要交罚金吗?
      判刑了还需要交罚金吗?需要交罚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罚金,就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刑罚方法。也就是说......


·婚后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我们都知道,房屋是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在婚后按揭买房婚后离婚房子怎么分配的问题可能您都不是很了解。因为这里面牵扯到几个问题,首先是购买之初是否......


·股权转让原值确定方式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原值确定方式是怎样的一、什么是股权转让原值股权原值实际上就是股票的货币价值。就是投资人投资到企业的股本金,在企业会计核算就是实收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