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一、有限合伙企业解散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二、解散合伙企业后由谁清算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在实践中,只要在确定合伙企业清算人之后,就可以开展清算工作了。一般清算人在进行清算时,都需要清算以下事宜: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同时,在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自合伙企业发生法定解散事由,到最终企业资格终止有一个法定的过程。中间应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债务清算,并结算合伙人内部关系。待合伙企业清算程序结束后,应依法办理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仍可向普通合伙人进行追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在哪里
      一、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区别在哪里主要有以下五个不同:1、提交诉状不同。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对于民事申请再......


·一、监护人责任医疗是什么意思?
      一、监护人责任医疗是什么意思?监护人责任保险是指由被保险人(学校或家长)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


·派出所不予立案怎么办?
      派出所不予立案怎么办?被害人一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要求上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二是可以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提出,请求检察......


·代位继承没有要求代位继承人必须尽赡养义务
      代位继承没有要求代位继承人必须尽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


·公司股东能不能任职监事 一、公司股东能不能任职监事?
      公司股东能不能任职监事一、公司股东能不能任职监事?可以,我国《公司法》并未禁止公司股东充当公司监事,只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官司可以不出庭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官司可以不出庭吗?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它将导致当事人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所以离与不离都要当事人亲自表态......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有制度的约束,社会各界才能和谐的发展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只有有制度的约束,社会各界才能和谐的发展。我国生活中的各项生产基本都有相应的制度来进行约束,对于建筑工程也是如此。建筑工......


·刑法规定贩毒抓到上线怎么量刑
      刑法规定贩毒抓到上线怎么量刑一、刑法规定贩毒抓到上线怎么量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一、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


·什么是诉讼离婚
      什么是诉讼离婚所谓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到法院打离婚官司,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一致,而......


·分居后借钱算共同债务吗
      分居后借钱算共同债务吗离婚财产分割不只是指自己的积极财产,还有消极财产即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分居后借钱算共同债务吗?我国有哪些相关规定?现在,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