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款私存但未挪用犯法吗

犯法,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公款私存的法律解释为“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1、《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的规定,对“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的”行为,应“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公款私存的行为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作了类似规定。2、2005年2月1日起起施行的《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对公款私存的行为,采取双罚制,即同时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第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是,单位行为与个人行为需要酌情分开处理。在公款私存过程中,对于单位行为,公款无论是帐内私存还是帐外私存,只是存放形式的的不同,与单位法定帐户上的资金并没有实质上的差别。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涉嫌犯罪,如贪污、挪用、私分等,可直接按所涉嫌罪名处理。但若属于个人行为,情况则不同,行为人若是为了资金安全,为临时周转或错误认识等原因而为的行为因其主观上没有非法获取公款使用权的目的,客观上也并没有妨碍单位对公款的使用,则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至于为帮人完成揽储任务的公款私存行为,虽然违反了财经纪律,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纪、党纪处分,但公款并没有给他人使用,没有被挪用,而不应以犯罪论处,如果行为人从中获取财物,符合受贿罪构成条件的,自应以受贿罪论处。单位如存入单位账户的,也应追究案件负责人和单位主管人员的责任。发现违法案件的犯罪时,还应对案件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员进行罚款处理。根据案件的涉案金额和案件的违法情况,追回案件的挪用公款,减轻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安置补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补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安置补偿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取决于被拆毁的房屋是公共住宅还是私人住宅,以及是否对公共住宅或私人住宅的拆迁补偿予以不同......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是什么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这是指公司债券自发行......


·债的保全方式都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建立之后,债权需要承担债务人没有能力支付债务的风险,故而在债权债务关系建立之初,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能承担义务之后,......


·购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房屋的买卖不仅由当事人自愿进行,房管部门也是会监管的,这也就意味着购房者在买房时,最好是看法定条件是不是都具备了,再决定买不买房,......


·抚恤金与残疾赔偿金区别是什么?
      抚恤金与残疾赔偿金区别是什么?不一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因工作需要继续服......


·夫妻之间闹闹矛盾
      夫妻之间闹闹矛盾,应该是每一对夫妻都经历过的事情。如果只是吵架的话,问题不大,过几天气消了自然就好了。可是有这样一种情况,家庭暴力,有的人就......


·未婚生小孩规定一方给抚养费吗?
      未婚生小孩规定一方给抚养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规定非......


·一、疫情银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一、疫情银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委托收款协议范本如何撰写?
      委托收款协议范本如何撰写?一、委托收款协议概述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两种,由收款......


·签订与签定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吗?
      很多人都知道“定金”与“订金”两者是不同的意思的,在法律上的区别更是非常重要,一旦用错词产生的后果也不一样,所以当看到“签订”与“签定”两个......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类型和特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类型和特点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