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已婚女儿去世父母继承比例是多少

已婚女儿去世父母继承比例是多少?已婚女儿去世,女儿的父母、孩子和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均等分割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已婚女儿去世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综上所述,当事人去世以后,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之间可以自行协商遗产继承比例,协商不成的法定继承人只能起诉到人民法院。不过,法院判决遗产继承比例的时候,也要综合考虑法定继承人的实际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商局管产品质量纠纷吗?
      工商局管产品质量纠纷吗?工商受理消费投诉,也就是说,消费者买商品后出现了纠纷,消协来协调双方纠纷,如果怀疑质量问题,工商部门会要求双方提供证明......


·专业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
      专业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提出项目内容及其条件和要求,约请有兴趣参与竞......


·员工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会有什么后果?
      员工在进入企业工作时,都会办理入职手续,将自己的身份信息等提供给企业,企业才能会为员工办理后续的保险,发放工资等等。但有些员工会因为实际的年......


·父母自建房拆迁规定是什么?
      一、父母自建房拆迁规定是什么?父母自建房拆迁规定是可以按照房屋的面积和房屋的一些基本的情况来获得拆迁权益。自己建造的房屋拆迁是可以获得拆迁的......


·商标权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商标权转让手续是怎样的商标权的转让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但都需要办理相应的备案登记。办理商标权转让有一定的手续,那到底商标权转让手续......


·交通肇事逃逸触犯法律怎么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触犯法律怎么处罚?肇事者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肇事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肇......


·河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盗窃行为我们是非常的痛恨的,以前经常会有出现家里失窃的行为,那么关于河北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关于盗窃罪,有分很多种情形,入户盗窃的,在......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最好是能够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在争夺抚养权时......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


·著作权作品的独创性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作品的独创性规定是什么?著作权作品的独创性规定是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原创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续签合同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续签合同吗?劳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遵循严格的续签程序,否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应当续签而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