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违停告知单没有写罚金是否需要缴纳罚金?

违停告知单没有写罚金是否需要缴纳罚金?1、违停告知单没有写罚金是需要缴纳罚金,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二、违章停车罚款有滞纳金吗目前所谓的罚款滞纳金是:违法行为接受简易处理程序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当事人逾期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的3%加以处罚的罚款。这里的滞纳金一般是遇驾驶证挂钩的,与车辆无关。滞纳金产生的前提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作出了行政处罚。违章停车什么情况有滞纳金?可参照如下说法:1、不管是交警还是城管贴的条,以前价格不同,现在违停都是50元统一价,而且都可以统一到交管所去交,城管和交管所联网的。2、不管是交警还是城管贴的条,不管上面写限期几天,都不用理会,可以下年审的时候一次性去交,当然你比较积极的话也没错,只要年审时候交,不用滞纳金。如果你的车到期了没有年审,那你下次被抓住的话,就要缴纳滞纳金了,为了防止天价滞纳金,现在规定滞纳金最高只能是罚金的一倍!3、如果你是在路上违章,被交警直接拦下来处理的,会给你一张罚单让你几日内去银行缴纳,这个不可以延期,延期要缴纳滞纳金的!同理,滞纳金最高为罚金的一倍!4、贴条写了几日内缴纳,为什么可以不用及时交呢?理由很简单,那个贴条完全有可能在还没回车上的时候,被别人撕了,被风刮跑了,被狗狗咬掉了,下雨淋掉了等多种意外情况损坏,那样你就等同于没有接到处罚通知。生活当中违反交通法律规定在不能停车的地方进行停车是属于一种违停行为,需要承担责任。具体承担的责任,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定的限额来进行行政罚款,正常情况下会有违停告知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配偶需要什么材料在我国,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人们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是确定土地使用权归属的凭证。土地使用证主要......


·辞职后个人怎么缴纳社保?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1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2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用户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


·刑事诉讼法对嫌疑人讯问有什么要求?
      在刑事诉讼法中无非就是对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处理问题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就比如说作为主要针对对象的嫌疑人需要得到其认罪的口供的时候就需要进行讯问......


·怎样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


·绑架罪索要150万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绑架罪索要150万的处罚是怎样的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


·挪用资金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吗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下列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


·逮捕通知上会体现全部罪名吗
      会的,逮捕通知书上的罪名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命名,正常情况下,检察院会以此罪名进行起诉。公安机关提交申请逮捕决定书,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有逮捕的......


·我国法律上体现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存在。租售
      我国法律上体现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有相应的义务存在。租售同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租房的压力,但是也有一部分人租不起房子,反而租售同权给房东......


·一、没有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纠纷可以起诉吗?
      一、没有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纠纷可以起诉吗?1、没有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纠纷可以起诉,只要满足相关条件就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
      如何防范医疗纠纷1、抓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责任管理。每年年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书,每月进行检查考核,凡发生一起医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