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安局侦查期限6个月没有获得足够证据的怎么办?

公安局侦查期限6个月没有获得足够证据的怎么办?
  
  一、公安局侦查期限6个月没有获得足够证据的怎么办?
  
  公安局侦查期限6个月没有获得足够证据的需要释放犯罪嫌疑人,并结束侦查工作。按照《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规定,此时公安机关有权撤销案件,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察院,但实践中公安撤案的情况比较少,撤案意味着公安办理了错案,而撤案还需要公安局负责人签字、需要上会,流程比较麻烦。
  
  二、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少天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三、侦查原则有哪些
  
  (一)迅速及时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侦查工作必须迅速及时,这是由侦查工作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侦查工作迅速及时,是顺利完成侦查任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条件。侦查工作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诉讼活动。犯罪分子作案以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罪责,总是想方设法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还可能继续危害社会。另外,由于自然的或者其他一些原因,证据难以收集,由此,为了顺利完成侦查工作,侦查人员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
  
  (二) 客观全面原则。
  
  所谓客观,就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它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地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既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又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
  
  (三)深入细致原则。
  
  刑事案件千变万化,十分复杂。在侦查过程中,为了准确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侦查人员还必须坚持深入细致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必须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犯罪的具体情节要全部查清,并要求有相应的证据证明。
  
  (四) 依靠群众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在侦查工作中,不仅要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作用,而且要善于依靠群众的力量。犯罪嫌疑人生活在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群众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经历、表现都比较了解,可以为侦查人员提供线索;并且由于人民群众对犯罪的深恶痛绝,人民群众也会主动同犯罪做斗争。所以在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应当充分注意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
  
  (五)遵守法制原则。
  
  程序法制原则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旨在将刑事诉讼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以防止国家专门机关滥用职权,恣意妄为,保证刑事诉讼的民主性、公开性,从而顺利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侦查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进行侦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侦查机关所适用的各种专门侦查手段和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稍有不慎,就会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诉讼权利。因此,在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必须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收集证据。严禁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允诺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取逮捕、拘留等强制措施,也必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六) 保守秘密原则。
  
  侦查是同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尖锐而复杂的斗争。侦查与反侦查的矛盾,存在于整个侦查的过程。侦查工作的这种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在侦查工作中要注意保守侦查工作秘密,严格禁止将案情、证据、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情况向无关人员泄露,以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七) 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公民基本权利对抗最严重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侦查权的行使可能涉及对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或者剥夺,国家权力与公民个人权利之间的对抗比其他领域更为尖锐。基于侦查阶段的这一特性,现代法治国家普遍确立了比例原则,将侦查权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侵犯设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我国刑事诉讼法有的条文体现了比例原则,如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比例原则的贯彻却远远不够,尤其是侦查阶段对于这一原则的贯彻存在严重缺陷,如在司法实践中侦查人员在诉讼手段的适用上非常随意,对于一些强制性诉讼手段的适用过于宽松等。为了避免对公民个人权利的过度侵犯,刑事诉讼法必须确立比例原则。
  
  若是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期限内收集到足够法院宣判此刑事案件的证据,那么检察院会先要求其再次侦查,依据无法获得足够多的的证据的,此时留需要按照流程,撤销该刑事案件,并释放与该案件相关犯罪主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法总则190条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190条涵义第19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事实婚姻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吗?
      一、事实婚姻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彩礼可以退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无罪怎么写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无罪怎么写现实中,可能公民会因为涉嫌构成犯罪而被依法提起公诉,但此时未经法院的审判,并不能确定就一定构成犯罪,因此委托的刑......


·破产清算征地补偿费
      破产清算征地补偿费一、破产清算费用包括哪些(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


·妻子去世孩子谁抚养权?
      妻子去世孩子谁抚养权?妻子去世孩子谁抚养权?抚养权自动是孩子父亲;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


·酒驾冒名顶替怎么处理
      酒驾冒名顶替怎么处理?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酒驾冒名顶替怎么处理这里有两种情况:1、首先看酒驾的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


·无锡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无锡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无锡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司法鉴定的种类的有很多,并且每一样的价格都不大相似。收费数百元每例到1数千元每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


·不服仲裁裁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不服仲裁裁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一、如何申请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


·1、由于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被排除在复核范围之外
      1、由于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被排除在复核范围之外,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出现利用简易程序处理人情案件的情况。一经适用简易程序,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


·一个公司注销发生了股东借款是否属于转移财产行为
      一、一个公司注销发生了股东借款是否属于转移财产行为?公司注销发生了股东借款有可能属于转移财产行为,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